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截止到本公告日,大股东山东省博汇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博汇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光纸业(我国)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亚洲地区纸芯管纸箱有限公司(下称“宁波市管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达到652,871,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4%。此次撤押及再质押贷款后,博汇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质押贷款数量达到432,656,95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字的66.27%,占公司总股本的32.36%,剩下未质押股份数量达到220,214,979股,均是无限售流通股。
山东省博汇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于近日收到博汇集团及宁波市管箱通告,了解之而拥有本公司的一部分股权撤押及再质押贷款,具体事宜如下所示:
一、上市公司股份撤押
(一)博汇集团公司撤押状况
博汇集团公司此次解质股权现阶段无后面质押贷款方案,若将来博汇集团公司开展股份质押,企业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宁波市管箱撤押状况
宁波市管箱此次解质股权再次用以质押贷款,详情敬请见下文。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贷款
1.此次股份质押基本概况
2、此次质押股份不会有被用于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宜的贷款担保或其它确保主要用途。
3、公司股东总计质押股份状况
截止到公示公布日,博汇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发售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状况
1、博汇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市管箱将来大半年到期质押股份数量达到77,567,8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量的11.88%,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5.80%,相匹配融券余额24,083.25万余元;未来一年内期满(没有六个月内期满质押股份及此次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达到29,789,15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量的4.56%,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2.23%,相匹配融券余额9,621.00万余元。
博汇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市管箱具有资产还款能力,还贷自有资金包含但是不限于其营业利润、自筹资金、股票红利、长期投资等。
2、博汇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市管箱不会有根据非营利性资金占用费、违规担保、关联方交易等损害企业利益的现象。
企业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相关企业的信息都以以上特定新闻媒体发表的信息为标准。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省博汇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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