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41版)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江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胡佳裔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士玮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2年度立信为本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含税),费用较2021年度不变。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的报酬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对上述事项事前认可,并认为立信在执业过程中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事项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续聘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 报备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股票简称:百联股份 百联B股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2023-007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金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金额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叶永明先生、谷峰先生、黄震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将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此次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预计并披露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开展,交易信息能较真实、准确地反映与公司正常经营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状况;
2、公司能确保日常关联交易与非关联交易之间价格的一致性,较好的兼顾了公平原则,且按照公允原则采用的市场价格合理,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作为正常经营活动中一项长期持续稳定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以大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且不会损害到公司和股东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所占公司采购和销售的份额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4、公司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要求履行了关联交易必需的审议程序,我们对上述事项事前认可、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该关联交易须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 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 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交易价格一致。
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市场公允的原则,一方面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另一方面,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大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股票简称:百联股份 百联B股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2023-009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1.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确保公司各项目资金落实,根据2023年债务融资预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在2023年度向包括但不限于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宁波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等申请总额不超过101.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上述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 具体的融资担保方式将根据借款实际情况而定;申请授信事项如涉及对外担保,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室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申请授信事项的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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