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质押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精工科技)控股股东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信浙江公司)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59.98%,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3年4月17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建信浙江公司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8,188万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建信浙江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途是其自身经营发展所需,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2、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无强制平仓的约定,不存在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将到期的其他质押精工科技股份的情况。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母公司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融资的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经营收入、上市公司股份分红、投资收益、自筹资金等。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任何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变动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碳纤维生产线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合同概述
2021年12月28日,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化纤)签署了编号为GFTHX211228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总金额为6.80亿元(大写:陆亿捌仟万元整,含税)。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向吉林化纤提供4条碳纤维生产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已累计收到吉林化纤支付的合同货款4.34亿元,已完成上述合同项下的所有碳纤维生产线的交付工作。
上述事项分别详见刊登于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28日、2022年3月1日、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30日、2022年11月29日、2023年1月12日、2023年3月8日、2023年4月14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1-077、2022-004、2022-007、2022-053、2022-055、2022-070、2023-010、2023-028、2023-040的公司公告。
二、合同进展情况
2023年4月10日,公司收到吉林化纤支付的合同货款7,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吉林化纤支付的合同货款5.04亿元。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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