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上海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我们公司”或“基金托管人”)股东会及执行董事确保本集团旗下股票基金2023年第1季度总结报告所述材料不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本集团旗下23一只基金(实际股票基金目录详见附件)的2023年第1季度总结报告全篇于2023年4月20日在企业官网(https://www.ztzqzg.com)和证监会股票基金电子器件公布网址(http://eid.csrc.gov.cn/fund)公布,供股民查看。投资人拨打我们公司在线客服咨询(400-821-0808)资询相关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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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服务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确保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会确保最少盈利。创业有风险,股票基金的过去销售业绩并不是预兆其未来主要表现,基金托管人管理方法的各个一只基金的盈利不构成对基金托管人管理方法的许多基金业绩主要表现的保障。投资人股权投资基金时要仔细阅读有关基金的基金合同书、募集说明书等法律条文。基金托管人提示投资人投资基金的“买者自负”标准,请投资人根据自身风险承受度找到适合自己的资管产品。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上海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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