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长茂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我国铁路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12月27日接到持仓5%之上公司股东芜湖市长茂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下称“芜湖市长茂”)《股票减持计划告知函》,芜湖市长茂打算在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7月18日期内,以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公开增发股权所取得的股票数不得超过121,007,072股(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不得超过2%)。详细情况详细企业2022年12月28日于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公布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长茂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示序号:2022-063)。
一、股票减持计划实施工作进展
2023年4月19日,公司收到芜湖市长茂发的《股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由于芜湖市长茂减持股份规划的高管增持时间范围一半以上,现就减持计划执行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1.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芜湖市长茂打算在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7月18日期内,以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公开增发股权所取得的股票数不得超过121,007,072股(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不得超过2%)。
2.减持计划执行进度
截止到2023年4月18日,此次减持计划的时间范围已一半以上,芜湖市长茂并未根据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
二、其他一些表明
1.芜湖市长茂此次股份减持方案已按相关规定展开了预披露,合乎《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芜湖市长茂的减持股份方案并未执行结束。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内,公司将继续关注与催促芜湖市长茂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需求,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此次减持计划的实行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管理体制及长期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烦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簿文档
芜湖市长茂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股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我国铁路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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