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的实际、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市惠天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惠天热电”)预估2022本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数。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股票退市的相关规定,企业股票可能会在公布2022年年报之后被执行暂停上市(*ST),现将相关风险防范如下所示:
一、有可能被执行暂停上市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2023年1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布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示序号:2023-01号),预估2022本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指合并资产负债表列示的归属于母公司其他综合收益)为负数。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近期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或追朔重述后近期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数”的情况,其股票买卖交易要被执行暂停上市。依据上述要求,企业股票可能会在公布2022年年报之后被执行暂停上市。
二、风险防范公示的公布状况
公司在2023年1月31日公布年报披露时间的前提下,对股票买卖交易有可能被执行暂停上市事项展开了初次提醒,详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3-02号)。
公司在2023年3月22日,对股票买卖交易有可能被执行暂停上市事项展开了第二次提醒,详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3-09号)。
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企业当出现“近期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或追朔重述后近期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数”的情况后必须在对应的会计期间完成后1个月,公布个股有可能被执行暂停上市的风险防范公示,并且在公布年报前最少再发2次风险防范公示。
此次风险防范为企业股票有可能被执行暂停上市的第三次风险防范。
三、别的
企业2022本年度公司业绩实际数据信息将于2022年年报中详尽公布,年报预约披露日期是2023年4月25日。公司所有公布披露的信息均在指定的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为标准。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市惠天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20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