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股权变动归属于高管增持,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
● 此次股权变动后,成都先导药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公司股东深圳钧天创投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钧天项目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8,433,9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0%,一致行动人钧天创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钧天创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931,4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二者总计持有公司股份24,365,3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8%。
● 钧天投资及钧天创业投资并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此次股权变动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产生变化,也不会影响企业的管理体制和长期运营。
公司在2023年4月18日接到持仓5%之上公司股东钧天项目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钧天创业投资的通知函,现就其相关股权变动状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资料
备注名称:
1、此次股权变动所涉及股权均具有投票权,不会有表决权委托或受到限制等所有支配权限定或限制转让状况。
2、此次变化不会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情况及相关服务承诺。
3、本公告全部报表中数据尾差为数据信息四舍五入而致。
二、此次股权变动前后左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着企业权利的股权状况
备注名称:
1、信息披露义务人们在此次股权变动后持有的公司股权均具有投票权,不会有表决权委托或受到限制等所有支配权限定或受到限制转让状况。
三、所涉及到的后面事宜
1、此次股权变动为高管增持,不属于自有资金,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此次股权变动不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3、此次股权变动系股东正常的高管增持个人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产生不利影响,此次股权变动不会造成大股东、控股股东的改变。
4、此次股权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还是处于高管增持期。企业将并督促严格遵守高管增持有关规定,并立即给投资者公布有关信息,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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