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传闻简述
2023年4月19日,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网络平台流传关于公司丢失订单的不实报道。
公司第一时间关注到上述报道并立即展开核实,为避免对投资者造成误导,现予以澄清声明。
二、澄清声明
经核实,公司针对上述网络平台流传媒体报道事项声明如下:
上述传闻均为不实传闻。目前公司与现有客户合作均正常开展,订单情况持续稳定,业务均有序正常推进,且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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