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已于2022年7月19日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于董事会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内,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在中国境内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为2年,公司可以在2年内分期发行,每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270天。
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完成80亿元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并在2023年4月18日完成发行2023年度第四期15亿元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如下: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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