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大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举行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协议条款开展修定,实际修定具体内容如下:
除了上述条文修定外,《公司章程》别的条文不会改变。
本提案尚要递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且报请股东会受权股东会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规章修定并办理备案等相关的事宜。
以上变动具体内容最后以工商登记机关批准的具体内容为标准,修定后产生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公布。
特此公告。
大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示序号:2023-020
大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举办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工作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股东会举办时间:2023年5月11日
● 此次股东会所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工作会议的相关情况
(一) 股东会种类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
(三) 投票方式:此次股东会所使用的表决方式是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四) 现场会议举办日期、时间地点
举办日期:2023年5月11日 15点00分
举办地址:广东东莞市石排镇气派科技路大气商务大厦六楼615会议厅
(五) 网上投票的软件、日期和网络投票时长。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上投票起始时间:自2023年5月11日
至2023年5月11日
选用上海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根据交易软件微信投票的网络投票时间是在股东会举办当天的买卖时间范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网络微信投票的网络投票时间是在股东会举办当天的9:15-15:00。
(六) 股票融资、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流程帐户和港股通投资人的投票程序
涉及到股票融资、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流程有关帐户及其港股通投资人的网络投票,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规定执行。
(七) 涉及到公开征集公司股东选举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宜
此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及网络投票股东类型
1、 表明各提案已公布时间和公布新闻媒体
以上提案早已企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大会、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其《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布的有关公示。
2、 特别决议提案:提案13、14
3、 对中小股东独立记票的议案:提案6、7、8、9、10、11、13
4、 涉及到关系公司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相关性股东名称:无
5、 涉及到优先股参加决议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网络投票常见问题
(一) 我们公司公司股东根据上海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履行表决权的,既能登录交易软件微信投票(根据指定交易的证劵公司买卖终端设备)进行投票,还可以登录互联网技术微信投票(网站地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初次登录互联网技术微信投票进行投票的,投资人要完成公司股东身份验证。具体步骤请见互联网技术微信投票网址表明。
(二) 同一投票权进行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多种方式反复开展决议的,以第一次公开投票为标准。
(三) 公司股东对每一个提案均决议结束才可以递交。
四、 大会参加目标
(一) 除权日在下午收盘的时候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股东有权利参加股东会(详细情况详细下列),并且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授权委托人列席会议或参加决议。该委托代理人无须是自然人股东。
(二) 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
(三) 企业聘用律师。
(四) 有关人员
五、 大会备案方式
(一)拟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或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需持下列文档依据上述时长、方法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亲身参加股东会大会的,持本人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或合理股份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人参加的,应提供受托人证券账户卡或合理股份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扫描件、受权委托书原件(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申请办理登记。
2、公司股东的法人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身参加股东会大会的,凭个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合理股权证明申请办理登记;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人参加股东会大会的,凭代理商人的身份证号、法人授权书(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合理股权证明申请办理登记。
3、外地公司股东能够信件或发传真方法备案,信件或发传真以到达企业的为准,在信件或发传真上须注明公司股东名字、股东账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并需另附以上 1、2 款所列证明文件影印件,信件上请注明“股东会”字眼,列席会议时需提交正本,企业拒绝接受手机方法办理登记。
(二)备案时长:2023年5月10日早上8时30分至11时30分,在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三)备案地址: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公司办公室。
六、 其他事宜
(一)这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参加者,吃住及差旅费自立。
(二)出席会议公司股东需提前三十分钟抵达大会现场办理每日签到,并带上相关证明正本。
(三)大会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广东东莞市石排镇气派科技路大气商务大厦
邮编:523330
联系方式:0769-89886666
电子邮箱: IR@chippacking.cn
手机联系人:证劵法律事务部
特此公告。
大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21日
配件1:法人授权书
法人授权书
大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兹委托 老先生(女性)意味着本公司(或自己)参加2023年5月11日举行的贵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委托履行投票权。
受托人持一般股票数:
受托人持优先选择股票数:
受托人公司股东账号号:
受托人签字(盖公章): 受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名称:
受托人需在授权委托书中“允许”、“抵制”或“放弃”意愿中选择一个并打“√”,针对受托人在委托授权书中未做实际标示的,受委托人有权利按自己的喜好开展决议。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示序号:2023-017
大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一、 股东会会议召开状况
大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法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大会。例会应参加执行董事7人,真实参加执行董事7人。大会的集结、举办、决议程序流程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定真实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一)表决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允许报请股东会受权股东会申请办理以小额诉讼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人民币并且不超出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举办之日起计算。
实际详细企业同一天发表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8)。
独董对于该提案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决议状况:7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本提案尚要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允许企业对《公司章程》的协议条款开展修定,并报请股东会受权股东会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规章修定并办理备案等相关的事宜。
实际详细企业同一天发表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9)。
决议状况:7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本提案尚要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表决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允许报请于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15:00在广东东莞市石排镇气派科技路大气商务大厦六楼615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实际详细企业同一天发表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关于召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示序号:2023-020)。
决议状况:7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特此公告。
大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示序号:2023-018
大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报请股东会受权股东会申请办理以
小额诉讼程序向特定对象发售
个股相关的事宜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大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4月20日举办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了满足公司未来发展必须,董事会拟报请股东会受权股东会申请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人民币并且不超出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举办之日起计算。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该提案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本提案尚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此次受权主要内容
此次报请股东会受权事项包含但是不限于以下几点:
(一)确定企业是否满足以小额诉讼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标准
受权股东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对企业具体情况及相关事宜开展自纠自查论述, 并确定企业是否满足以小额诉讼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前提条件。
(二)发售证券类型、总数、颜值
此次发行新股的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rmb1.00元。发行新股募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人民币并且不超出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依照募资总金额除于发行价明确,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企业总股本的30%。
若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内产生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因为其他问题造成本次发行前企业总市值产生变化及本次发行价钱产生调节的,则本次发行总数上限会进行适当调整。最后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允许登记注册的总数为标准。
(三)交易方式、发售目标及向股东配股安排
此次发行新股选用以小额诉讼程序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方法,发售对象是合乎监督机构所规定的法人代表、普通合伙人或者其它合理合法项目投资组织等不得超过三十五名的特定对象。证券基金运营公司、证劵公司、达标海外就投资人、人民币合格境外企业投资人因其管理方法的二只之上商品申购的,算作一个发售目标。信托做为发售对象,仅以自筹资金申购。最后发售目标将依据认购价格状况,由董事会按照股东会的受权与承销商(主承销商)共同商定,若中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对本次发行目标 有新要求,企业将按新规作出调整。本次发行发行目标均支付现金方法申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不少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企业A股票买卖平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A股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A股股票买卖交易总金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A股股票买卖交易总产量)。
如企业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内产生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事宜,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会进行适当调整。
最后发行价在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申请办理得到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法规的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规定,由股东会依据股东会的受权与承销商(主承销商)共同商定,依据本次发行认购价格状况,依照价高者得等标准明确,但不少于上述情况发售成本价。
(五)本次发行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个股自发售完毕的时候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售目标归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其申购的个股自发售完毕的时候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因公司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因素增大的公司股权,亦必须遵守以上限售期分配。限售期期满然后按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
此次以小额诉讼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用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理应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项目;
2、此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拥有财务性投资,不可直接和间接项目投资于以交易商业票据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3、合乎产业政策及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4、资产项目执行后,不容易与大股东、控股股东以及掌控的其他公司新增加组成重要不良影响的同行业竞争、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或是严重危害企业生产运营的自觉性。
(七)发售前期值盈利分配
此次发行新股后,发售前企业期值的盈余公积由公司新老股东依照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分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个股将于上海交易所新三板转板。
(九)本次发行决定有效期限
自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时候起,至企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举办之日起计算。
(十)受权股东会申请办理以小额诉讼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相关事宜
受权股东会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的范围之内全权负责申请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事宜,包含但是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或证劵监管机构的要求而要求,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对本次发行结果进行适当调整、填补,明确本次发行最后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登记发售策略的落实措施,包含但是不限于本次发行的执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发售目标、实际申购方法、申购占比、募资经营规模以及他和发售计划方案有关的相关事宜;
2、申请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相关事宜,并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其股东会做出的决议,融合金融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具体进展、具体募资出资额等具体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计划方案作出调整;
3、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申请事项,包含但是不限于依据监管机构的规定,制做、改动、签定、呈送、填补提交、实行和公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申报文件及其它法律条文,回应有关监管机构的反馈建议,并依据监管政策处理和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4、签定、改动、填补、提交、呈送、实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书,包含但是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资有关的重大合同和秘密文件;
5、开设本次发行的募资重点帐户,申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事宜;
6、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和本次发行状况,申请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到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本次发行结束后,申请办理新增加股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备案、锁住和发售等相关的事宜;
8、同时与本次发行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有新要求或现行政策、销售市场产生变化或证劵监督机构有别的相关要求,依据一个新的标准及规定,对本次发行的具体实施方案作适当调整;
9、确定并聘用本次发行的有关证券业务中介服务,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当出现不可抗拒或其它足够使本次发行无法执行,或是虽然能执行,却会给他们带来不好不良影响的情况之下,酌情考虑确定本次发行计划方案作出调整、推迟执行或提前结束并撤消发售申请办理;
11、在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申请办理与本次发行 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独董自主的建议
公司独立董事觉得:董事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决定程序合法合理,此次报请股东会受权股东会申请办理以小额诉讼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将有利于更灵活运用资本市场股权融资作用,提高企业经济实力,适用企业可持续发展观,股东会在股东大会的受权范围之内执行小额贷款股权融资,严控风险,不存在损害自然人股东特别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因而,大家一致同意报请股东会受权股东会申请办理以小额诉讼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相关的事宜,并同意将这个提案提交给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四、风险防范
此次企业报请股东会受权股东会以小额诉讼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公布事宜并不代表审核、申请注册机构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实质辨别、确定或准许,提案上述此次受权事宜仍待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经年度股东大会受权以上事宜后,股东会将结合实际情况再决定是否在受权时 限内运行简单发售程序流程及运行该流程的准确时间。在小额诉讼程序向特定对象发售股 票环节中,股东会需在规定期限内向上海交易所递交申请文档,请示上海市 证交所审批并须经证监会申请注册。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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