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向中国石油国际事业(香港)有限公司(PETROCHINA INTERNATIONAL (HONG KONG) CORPORATION LIMITED)出具母公司担保函,为子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国际事业(香港)有限公司在2023年2月21日(含当日)至2025年2月21日(含当日)期间内订立的能源交易(包括但不限于现货及能源衍生品交易)相关的一系列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3亿美元(叁亿美元整)。本担保额度已纳入年度互相担保额度并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缪汉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海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贵洋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法定代表人:缪汉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海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贵洋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3-047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4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0)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3-048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4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根元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3-049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一一业务办理》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3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2023年3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二、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 2023年3月31日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坏账准备1,224.82万元。
2、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7,299.5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8,524.37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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