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66,239,13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风机业务
公司所生产的风机从应用领域来看主要包括空调风机、建筑通风机两大类
1.中央空调风机业务主要模式。公司中央空调风机产品主要生产流程均由自身完成,少部分非核心工序由外协加工完成,公司目前建设有台州、江苏、广东、天津等风机生产基地。在内销方面,中央空调风机、中央空调其他配件绝大部分采用直销方式,产品直接销售给下游大中型中央空调生产企业。在外销方面,中央空调风机及中央空调其他配件采用直销与经销结合的方式。目前公司在美国、印度、韩国、土耳其、澳大利亚等国家及地区都拥有经销合作伙伴。
2.建筑通风机业务主要模式。公司建筑通风机下游客户主要为工程安装公司、市政项目采购管理部门等,生产主要依托台州生产基地,考虑到下游情况的特殊性,公司的建筑通风机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方式。
2022年,公司风机业务板块(含风机配件贸易)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03亿元,剔除浙江马尔出表因素影响,同口径同比增长9.2%。其中OEM实现销售收入68,834.62万元,同比增长3.22%;工程风机实现销售收入11,818.77万元,同比增长30.72%,成功中标华为工厂集采项目,风机多元化持续发力。风机出口实现销售收入1.87亿元,剔除浙江马尔出表因素影响,同口径同比增长23.92%。公司风机业务发展得到客户及各界的充分肯定。
(二)其他业务
1.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铁城信息OBC产品主要功能自行研发设计及生产,在杭州、深圳两地设有研究院,在台州设立子公司作为生产基地,所生产的车载充电机具备智能化、抗震性、防水性、高低温控制、抗干扰的特点。经过十余年制造技术及工艺的积累,铁城信息已形成成熟的标准件软硬件平台,产品直接供应整车厂。目前已与上汽通用五菱、东风柳汽、华晨鑫源、重庆瑞驰、江西江铃、东风乘用车、东风小康、一汽奔腾、吉利、吉麦等客户建立了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成为2022年印尼G20峰会用车的独家OBC零部件供应商。2022年,铁城信息全年实现销售收入6.45亿元,同比增长24.90%,全年出货45.85万台,同比增长16.64%。
2.新材料业务。青岛海洋主要从事轻质功能材料、阻尼吸声材料、绝热耐温材料、深海功能材料、特种涂层材料、新型聚脲聚氨酯材料等高分子功能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服务于船舶海洋工程、轨道交通、石油石化、水利电力、市政环境等诸多行业,与新兴铸管、安钢永通等客户建立了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2022年,青岛海洋全年实现销售收入7,618.80万元,同比增长21.8%。在聚脲领域,除持续巩固管道防腐市场外,还成功开拓矿山耐磨应用领域,实现产品的多领域应用;在聚酰亚胺泡沫领域,实现民品生产从无到有的突破。2022年,青岛海洋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青岛市企业技术中心和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
3.铝合金压铸业务。三进科技主要涉足铝合金压铸、重力、低压铸造以及机械加工领域,为汽车、机电、电讯等行业提供所需的高品质铝合金铸件,先后成为麦格纳、潍柴、北汽等一级零部件供应商。2022年,三进科技通过人员优化、管理提升,亏损幅度有所缩窄。
4.特殊机会投资管理服务业务。上海朗炫主要从事特殊机会投资管理服务业务(简称“服务商业务”),主要业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包括金融不良资产在内的相关资产进行收购前的尽职调查和估价服务;竞价收购咨询服务;收购后的清收处置服务等。上海朗炫根据尽调、收购、清收金额获取一定比例服务费。自展业以来,通过业务撮合推荐,已协助客户实现多个项目投放。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吴晓明
2023年4月20日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下午14:00在公司一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4月7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晓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2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充分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樊高定、何元福、刘春彦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考虑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已于2023年3月16日离任,故三位独立董事将不在股东大会上进行现场述职。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3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财务信息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第1559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2年度审计报告》详见2023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预算:全年计划实现销售收入18.9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92.82万元。(特别提示:上述指标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相关事宜。
会议同意公司以总股本566,239,133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1,324,782.66元,结余的未分配利润全部转至下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2023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吴晓明、宫娟、黄灿、张俊、翟峰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授信规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以上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有关具体手续,并签署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贷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合计净值不超过5.93亿元(未经审计)的自有土地、房产、厂房、在建工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等向银行申请资产抵押贷款,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期限为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贷款事宜。
1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会议同意为加强票据业务管理,盘活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票据资源,同时沉淀回笼应收票据的现金流量,公司与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拟开展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按照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1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周二)下午14:00,《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3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3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3-022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6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将予以单独计票。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提案6、7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邮政编码:318056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出席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翟峰、罗阳茜
2、联系电话:0576-82655833
3、联系传真:0576-82655758
4、邮箱地址:db@yilida.com
5、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6、邮政编码:318056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8、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86。
2、投票简称:亿利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时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果本人/本公司没有具体指示,代理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3-018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第15号文“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会计政策内容做了相关规定。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及解释第15号相关规定。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5号、16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 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3-012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20日,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一楼大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4月7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秋君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3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相关事宜。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既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又考虑到了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及企业实际。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详见2023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2023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23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下转B11版)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