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通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创维集团”)拟于香港联交所启动对创维集团(00751.HK)股东的要约回购。创维集团(00751.HK)于香港联交所的本次要约回购未来如实施完成,将可能导致黄宏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能够实际控制创维集团,进而使得黄宏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创维数字的实际控制人。创维集团(00751.HK)于香港联交所本次要约回购未来如若实施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黄宏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需要在国内A股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国内A股本次要约收购拟由创维数字的控股股东创维RGB作为收购人来实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披露的《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15)、《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16)、《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之财务顾问意见》;于2023年2月23日、3月25日、3月29日、4月14日、4月15日披露的《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028、2023-029、2023-035、2023-036)。本次国内A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上述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国内A股该要约收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研发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不是以终止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为目的,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恩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茵 会计机构负责人:云春雨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张恩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茵 会计机构负责人:云春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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