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49版)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3-01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玲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2022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投资者回报和业务的持续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应无偿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4股。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43.23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217.74万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678,396股,不参与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61,640,000股为测算基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为60,961,604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24,384,64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86,024,642股(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2、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每股转增比例不变原则,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决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投资者回报和业务的持续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1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写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82073336-8184
邮箱地址:ir@breo.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标准,结合研发人员实际任职履历、研发能力等因素,决定新增认定任立隆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二、 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简历
任立隆先生,197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自动控制专业学士。1997年至2003年任职Allied Telesyn International集团,担任网络交换机硬件设计工程师;2003年至2008年任职TCL电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08年至2016年任职惠普,担任笔记本、台式机、显示器设备产品经理并负责供应链管理等工作;2016年至2022年,先后在深圳市三诺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国都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等多家电子和通讯公司任总监和总经理等职位。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预研部总监。
任立隆先生拥有技术开发、项目管理、产品规划等领域的丰富的工作经验,过往任职期间曾参与研究并获得多项专利,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产品创新能力以及研发团队管理能力。加入公司后,主要负责公司新技术和新产品的预研及方向规划。
三、 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立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学军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高管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项目贷款、无息贷款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公司与相关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学军先生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申请上述授信额度无偿提供相应担保,具体担保方式、金额以与相关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该担保无需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无需向其提供反担保。
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该担保无需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无需提供反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本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应无偿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6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41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40元,共计募集资金422,234,000.00元,坐扣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31,556,38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90,677,62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1,767,205.9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8,910,414.0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43号)。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投入过程中,由于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及公司研发方向的调整,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的进度有所放缓;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投入过程中,由于公司目前主要依靠自有人员进行信息化建设、维护及升级,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较为缓慢。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调整。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本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4.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60万元,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恪尽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业务,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均能够满足公司对于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要求。本次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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