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丹丹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百易美贸易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百易美贸易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1个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就公司本次借款事项代表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件。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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