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新闻记者 贺觉渊
5月4日,为加强国企、上市企业聘用会计事务所个人行为,推动公平交易,促进提高审计质量,国家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办法》)。《选聘办法》要求,国企(含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持续聘请同一会计事务所的时间也原则上不超过8年,确实有所需要的,应按规定延至不得超过10年,以后须进行交替。
从主要内容看,《选聘办法》主要是对四方面具体内容展开了标准:一是抵制恶性价格竞争,突显质量导向。《选聘办法》要求,质量水平分值权重值应高于40%,审计费价格分值权重值应不超过15%。规定把所有会计事务所的价格均值做为聘用基价,并做出了审计费价格评分公式计算。评价要素最少应包括审计费价格、公司资质证书标准、从业纪录、质量水平、实施方案、人力资源及其它网络资源配置、网络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准等。
二是健全交替要求,加强自觉性规定。《选聘办法》要求,国企(含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持续聘请同一会计事务所的时长为8年,确实有所需要的,应按规定延至不得超过10年,以后须交替。
三是推动公平交易。依据《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会计事务所承接业务不会受到行政区、行业限制,各种会计事务所是公平运营主体,依法执业具有法律效力。《选聘办法》指标值公布、标准确立,设置的各类规范适用我国境内依规设立的全部会计事务所,一视同仁。
四是夯实审计委员会义务。《选聘办法》确立,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包含:制订聘用会计事务所的相关政策、流程和有关内控制度,建议运行聘用工作中、决议聘用文档、明确评价要素和实际评定标准、监管聘用全过程、提起拟聘用会计事务所和审计费提议,监管及评定会计事务所内控审计,及时向股东会递交会计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和审计委员会监管情况汇报等。审计委员会理应重视的事宜包含:公司可能出现不科学变动会计事务所的情况、聘用胜任力不够的会计事务所、审计独立性有疑问、审计费变化比较大、交替会计事务所及各人员等。
《选聘办法》还表示,国企、上市企业在聘用时应加强会计事务所网络安全管理实力的核查,在聘用协议中应设独立条文确立信息安全保护担当和规定,向会计事务所给予文件材料时强化对保密隐私信息的监管,有效防范数据泄露风险性。会计事务所应执行信息安全保护责任,按照有关规定依合同书标准信息内容数据处理方法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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