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长沙富森美家居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经第五届股东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具体实施方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市值748,458,940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发放股利rmb6.80元(价税合计),总共发放股利508,952,079.20元,没有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派股。
2、按企业总市值换算的每一股红股=年底分红总金额/总市值,由此计算出来的证劵除权除息指导价=除权日收盘价格-按企业总市值换算的每一股红股=企业2023年5月11日收盘价格-0.6800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利润分配方案等状况
1、企业2022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下称“分配原则”)早已2023年4月20日举行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实际分配原则如下所示:企业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市值748,458,940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发放股利rmb6.80元(价税合计),总共发放股利508,952,079.20元,没有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派股。此次利润分配方案调节标准: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后,如企业总市值因为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并购重组新增加股权发售等因素产生变化,依照“股票分红额度固定不动不会改变”的基本原则适当调整。具体的可详细公司在2023年3月31日和4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6)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3-015)。
自分配原则公布至执行期内,企业的总股本未产生变化。此次开展的分配原则与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分配原则以及调节标准是一致的。此次执行分配原则间距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时长不得超过2个月。
二、此次权益分派计划方案
企业2022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为:以公司具有总市值748,458,940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6.800000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缴税后,根据股票龙虎榜拥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人、QFII、RQFII及其拥有先发前增发股票的个人或证券基金每10股派6.1200000元;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红利税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我们公司暂时不缴纳个税,待个人转让个股时,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基金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按10%征缴,对国内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
【注:依据先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以投资人股票账户为基准测算持仓时限,持仓1月(含1月)之内,每10股补交税款1.360000元;持仓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交税款0.680000元;持仓超出1年,无需要补交税款。】
三、除权日及股票除权日
除权日:2023年5月11日;
股票除权日:2023年5月12日。
四、权益分派目标
截至除权日2023年5月11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公司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式
1、企业本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东红股将在2023年5月12日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
2、下列A股股东红股由企业自主发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申请日:2023年4月26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若因自派公司股东股票账户内股权降低而造成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红股不够的,一切法律依据与后果由企业自己承担。
六、相关资询方法
咨询管理公司:企业证券事务部
资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宇西二街189号
资询手机联系人:谢海霞、刘通
热线电话:028-67670333
传真号码:028-82832555
七、备查簿文档
1、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企业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八次会议决议;
3、企业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定的相关分红配股准确时间布置的文档。
特此公告。
长沙富森美家居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二三年五月五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