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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1、此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于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总数总计192000股,占回购注销前企业总股本的0.02%,涉及到激励对象6人。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后,公司本次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销户事项已经在2023年5月5日申请办理进行。
3、销户结束后,公司股权数量由890,238,228股降低至890,046,228股。
一、企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程序流程
(一)2021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股东会第十一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不是将有利于的稳定发展及存不存在危害公司及整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布了单独建议,并针对股权激励方案向每一个公司股东征选委托投票权;企业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九次大会审议通过了有关提案。
(二)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8日,企业对该激励计划拟初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在外部展开了公示公告。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和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相关的一切质疑。2021年8月12日,公司监事会公布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2021年8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企业执行本激励计划被批准,股东会被授权明确员工持股计划授予日、在激励对象满足条件时往激励对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并登记授于员工持股计划所必须的所有事项。同一天,企业出具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股东会第十三次大会与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一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次发布了单独建议,觉得初次授于标准已造就,激励对象法律主体真实有效,明确的首次授予日符合要求。独立董事对初次授于激励对象名册进行核查并做出了审查建议。
(五)2021年9月16日,企业公布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进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于登记工作,向162名激励对象总共授于1,111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上市日为2021年9月16日。
(六)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股东会第二十次大会与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五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允许企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449.8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布了单独建议。2022年4月8日,企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提案。
(七)2023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股东会第二十七次大会与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允许企业调节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192,000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布了单独建议。2023年4月12日,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提案。
二、此次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的现象
(一)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和总数
企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第十三章、企业/激励对象产生变动的处理方法”之“二、激励对象个人基本情况产生变化”中的有关规定:“(四)激励对象积极提出辞职、合同期满不续签、个人考核不合格的,自现象发生之时,其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不可解除限售,由企业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于价钱。”
由于企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激励计划”)中总计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中关于激励对象的相关规定。因而,企业撤销上述情况6名激励对象资质并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得授于且并未解除限售的所有员工持股计划192,000股,占回购注销前企业总市值890,238,228股的0.02%,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员工持股计划数量1,213.00亿港元的1.58%。
(二)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钱
依据《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股份登记后,若企业产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资或缩股、分红派息等因素企业总股本或者公司股价事项,企业解决并未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节”。由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已执行进行,董事会对回购价格作出调整,变更后的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为2.12元/股。
(三)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资金总金额及由来
此次用以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为407,040元,均为企业自筹资金。
三、此次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状况
此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为192000股,占回购注销前企业总市值890,238,228股的0.02%,此次回购注销结束后,企业总市值为890,046,228股。公证天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次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出具了苏公W[2023]B022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后,企业以上员工持股计划销户事项已经在2023年5月5日进行。此次回购注销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企业章程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有关规定。
四、此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组织结构的变化登记表
预估此次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手续结束后,企业总市值会由890,238,228股降低至890,046,228股,企业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如下所示:
五、此次回购注销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对企业的危害
此次回购注销结束后,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产生变化,企业股份遍布仍具有企业上市条件。此次6名激励对象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效益造成实质危害,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还将继续用心履行法定职责,为公司股东创造财富。
六、后面事宜分配
此次员工持股计划销户完成后,企业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办理备案等相关事宜,并且在法定程序执行完成后立即公布。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无缝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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