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交易 公告编号:2023-020
云南交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超过一半
暨减持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沈亚飞女士保证,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云南交易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持有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号2022-096)。公司持有5%以上股东的沈亚飞女士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985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2023年3月1日,公司收到沈亚飞女士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和进展的通知,截至公告披露日,沈亚飞女士减持计划时间已超过一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沈亚飞女士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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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日,沈亚飞女士与徐洪耀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国英女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了徐洪耀先生和张国英女士共持有的13、697、9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44%。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2022年3月4日(www.cninfo.com.cn)上述披露的《关于持有5%以上股东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2-022)。自《简式股权变更报告》披露之日起,沈亚飞女士减持47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减持价格区间为7.98元/股至8.12元/股。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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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减持计划和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沈亚飞女士的减持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无违规行为。
2.沈亚飞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的控制权,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亚飞女士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东沈亚飞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及减持进展的通知书》。
特此公告。
云南交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交易 公告编号:2023-021
云南交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持有5%以上股东累计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何学葵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云南交易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日收到何学葵女士发来的《关于累计减持股份1%以上的通知书》。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2月28日,何学葵女士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862、600股,累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何学葵女士股份减持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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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减持计划和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到目前为止,何学葵女士的实际减持股份数量还没有超过计划减持股份的数量。
2.何雪葵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的控制权,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云南交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交易 公告编号:2023-022
云南交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介绍
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1日,云南交易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ST交易、证券代码:002200)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差值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和核实情况的说明
鉴于公司股票的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需要纠正或补充,也不需要披露但未披露的事项。
2.公司没有发现公共媒体最近报道的可能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很大影响的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内外经营环境没有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应披露但未披露的事项,也不存在公司正处于规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有应披露但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公司未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规划、谈判、意向、协议等有关规定披露事项;董事会未了解公司应披露但未披露的信息,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的交易价格影响较大;公司披露的信息不需要纠正或补充。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自查后不违反信息公平披露。
2.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业绩预测》(公告号2023-005),公告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络为公司选择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信息为准。请合理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云南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询证函的回复》
特此公告。
云南交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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