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深圳宝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宝明科技”)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允许公司及分公司依据融资授信的实际需求,彼此之间公司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人民币。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31)、《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32)。
二、贷款担保工作进展
前不久,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怀化市宝明化工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南昌新型材料”或“承租方”)与浙江浙银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浙银租用”或“债务人”)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直租)》(下称“合同约定”)。该合同书租用本钱为人民币5,600.00万余元,租赁期限36月。为确保浙银租用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完成,公司和浙银租用签署了《保证合同》(下称“合同规定”),对于该主合同项下南昌新材料的所有债权债务锈与骨的连带责任保证。
此次企业为南昌新型材料公司担保额度在企业股东会准许、受权范围内,已经从公司董事长审核通过并签订。
三、被担保人基本概况
(一)基本概况
1、公司名字:怀化市宝明化工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21-09-17
3、公司注册地址:江西赣州赣州经济经开区南昌宝明科技园C栋工业厂房3楼
4、法人代表:赵之光
5、注册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
6、业务范围:一般项目:化工新材料产品研发,新兴能源项目研发,新式薄膜材料生产制造,新式薄膜材料市场销售,电子专用材料产品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生产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市场销售,石墨稀市场销售,高纯石墨及碳素制品生产制造,高纯石墨及碳素制品市场销售,国内贸易,技术进出口(之上二项我国限制公司运营或严禁进出口贸易的产品与技术以外)(除批准业务流程外,可独立依法经营相关法律法规非严禁或限制项目)
7、公司股权结构以及与我们公司关联:企业拥有深圳宝明化工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深圳市新型材料”)80.00%股份,深圳市新型材料拥有南昌新型材料100.00%股份。南昌新型材料为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经营情况
企业:rmb万余元
(三)被担保人诚实守信情况
南昌新型材料并不属于失信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债务人(招标方):浙江浙银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人(承包方):深圳宝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主债权本钱额度:5,600.00万余元。
2、合同类型: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范畴:
(1)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承租方在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收取的所有房租、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招标方为推进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收取的相关费用和其他任何承租方应交账款。如遇主合同项下合同约定的利率变动状况,还一般包括应该变化和相对应变更后的账款。
(2)如招标方按照相关规定或主合同规定标准,消除合同约定、取回租赁物的,则承包方担保的范围包括承租方应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具体如下:主合同项下承租方所有没付房租、合同违约金、招标方为推进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收取的相关费用及承租方对招标方所造成的别的损害总和。
彼此明确约定:在招标方早已具体取回租赁物并依据合同约定之承诺自主处罚租赁物或者利用司法部门处罚租赁物,并已具体接到租赁物处罚变该款的,承包方担保的范畴理应扣减招标方具体接收到的租赁物处罚变该款;但招标方具体接到租赁物处罚变该款以前,乙方的担保范围仍然是此条前述合同约定的范畴。
(3)如合同约定被认定别的法律特征合同,保证范围为承租方在该等法律特征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收取的所有账款(包含但是不限于本钱、贷款利息、逾期利息等、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招标方为推进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收取的相关费用和其他任何承租方应交账款。
(4)本合同项下,招标方为推进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收取的相关费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申请书费、保护担保费用、保护保险费用、律师代理费、调研费、差旅费报销、公证费用、担保费、评估费、拍卖费,及其服务平台提成与处理租赁物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金、补缴税款、运输费用、堆存费、管理费、保险费用、维修费用等。
4、担保期限:
(1)担保期限为所有主合同项下最终到期债务履行期限期满生效日三年;若全部或部分主合同项下负债承诺分期付款履行,则担保期限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期满生效日三年。若依主合同规定招标方公布负债提早期满,其提早到期还款日即是债务履行期限期满之时。
(2)招标方与承租方双方协议增加主债务的履行期限的,没经承包方书面确认的,担保期限仍然是上公约算的期内。
五、股东会建议
1、公司提供担保的主要原因
股东会觉得:此次为南昌新型材料向浙银租用进行融资租赁给予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担保,有助于缓解其经济压力,确保其业务发展融资需求。此次贷款担保是按照其业务发展必须所作出的,且担保额度和担保期的严控风险,此次对外担保的决策制定符合公司内控制度、企业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
2、担保风险分辨
股东会觉得:南昌新型材料是公司主要的子公司,生产与运营情况正常的,其付息水平可完全遮盖该项负债。因而股东会觉得此次贷款担保严控风险。
3、公司股东贷款担保说明
股东会觉得:南昌新型材料为公司发展二级子公司,企业简接拥有南昌新型材料80.00%股份、谢开亮先生和共青城景从湛泸拾贰号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景从股权投资基金”)各自间接性拥有南昌新型材料10.00%股份。谢开亮老先生和景从股权投资基金做为南昌新材料的间接股东,以财务投资为重,未具体参加运营,同时考虑到南昌新型材料资信评估优良,经营情况正常的,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指标,风险性比较小,因而南昌新型材料此次进行融资租赁不会再由谢开亮老先生和景从股权投资基金提供相应贷款担保。
4、质押担保状况
股东会觉得:此次贷款担保为企业对子公司公司担保,南昌新型材料为公司发展合并报表范围里的分公司,并对运营和财务决策有管控权,经营风险处在有效管理的范围之内,故不会再规定子公司对企业开展质押担保。
六、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担保的总数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业为分公司及子公司(含子公司)中间所提供的担保借款总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4,828.30万余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32%。分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借款总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4,390.00万余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92%。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公司担保,亦无贷款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到诉讼对外担保等事宜。
七、备查簿文档
1、南昌新型材料与浙银租用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直租)》;
2、宝明科技与浙银租用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宝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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