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95版)
独立董事就担保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中,4家为全资子公司,其余1家为控股子公司(持股93.71%),且为该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按持股比例进行,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担保,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含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5,047万元,上述担保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5.96%。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3-008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9日在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洪家洲泰格文化中心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2月2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雄华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与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3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3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核销应收账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3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年度报告详见2023年3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3-003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的时间、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2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3月9日在湖南省岳阳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董事长叶蒙主持。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
2、本次董事会会议听取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总经理工作报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3年3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与预算报告》。
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8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04,213,10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8,981,409.04元(含税)。
同意将本议案以《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3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三)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董事叶蒙、刘岩兼任关联法人的董事,为本公司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同意公司预计2023年度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金额为33.81亿元,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金额为12.29亿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了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作用,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金额在股东大会批准额度范围内,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经营计划确定,交易按市场定价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3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银行授信计划额度及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的银行授信计划额度为156.34亿元;公司2023年度为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额度为21.20亿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中,4家为全资子公司,其余1家为控股子公司(持股93.71%),为该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按持股比例进行,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担保,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3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2年度)》。
由于董事叶蒙、刘岩兼任关联法人的董事,为本公司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金融合作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可拓宽融资渠道,存贷款利率定价客观公允。
2、2022年度公司存储于该财务公司的资金独立性、安全性有保障,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3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2年度)》。
(六)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及资产价值,同意公司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共计39笔,合计39,568,070.19元。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上述款项全额计提坏账,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影响公司2022年度利润383,457.82元,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应收账款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坏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
(七)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建设有序进行。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3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3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十)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ESG报告》。
该报告于2023年3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岳阳分公司化学浆及碱炉节能减排项目(一期)的议案》。
为加强造纸纤维原料高效利用,提高自产浆在包装纸原料中的比例,降低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同意投资1.47亿元建设该项目。
(十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外捐赠额度为35万元。
(十三)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4月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3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3-004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9,741.57万元(母公司报表口径)。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8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04,213,10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8,981,409.0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40.4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本预案以《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形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3-007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泰格文化中心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7日
至2023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此外,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22年年度述职。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除议案2外,其他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2、3、4、5、7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2023年3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符合关联关系的股东。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
邮政编码:414002
联 系 人:戴强
联系电话:0730-8590683
联系传真:0730-8562203
(二)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