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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项已于2022年8月1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保荐机构已于2022年8月19日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均按照协议如期归还。报告期内具体实施及收益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出具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数据港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数据港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数据港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数据港董事会编制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八、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3年3月9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附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12月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3-003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号)。
公司实际已使用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3月9日,公司已将其中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剩余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10,000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将在规定期限内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3-004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于2023年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3月9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公司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了回报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4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8,927,19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472,796.67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2.60%,剩余706,922,528.57元滚存下一年度未分配利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2.60%,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数据中心项目投资建设及业务拓展。以上分配预案将提交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若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时间。
六、《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每一年度必须聘任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符合履职条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对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比较熟悉,工作质量较高。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事务所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同意续聘年度审计机构。
为此,本公司决定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单位,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该事务所的报酬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董事会决定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罗岚女士、陈军先生、吴浩先生回避表决,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市北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存在代收代付电费、支付电力设备租金、房租及IDC服务等业务往来。2022年度,公司与市北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914.69万元,占公司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1.32%,相比去年减少0.27个百分点。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业务正常开展的过程中,该行为是持续存在并且合理的。
公司预计2023年度仍会与关联方存在代收代付电费、支付电力设备租金、房租及IDC服务等行为,以上关联交易行为预计全年发生总金额为2,425.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可能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决定日常经营形成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类关联交易的详细情况。
八、《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发展资金需求,防范债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链安全,结合公司2023年度投资经营计划,公司拟于2023年度向商业银行以及其他合格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新增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授信金额、利率及期限以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十二、《关于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超短期融资券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中期票据。
为有效协调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相关的全部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将本次结项“JN13-B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87.70万元、“ZH13-A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041.50万元,合计4,329.2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所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曾犁先生、徐军先生、顾佳晓女士回避表决,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薪酬福利管理相关制度等规定,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保障股东利益,实现上市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对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年度考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曾影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李静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十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投保人: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限额:不高于人民币1亿元
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
保险期限:12个月(期满后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保险购买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决定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主要审议如下内容:
1、审议《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听取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5、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董事会决定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公司关于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2、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3-005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已于2023年2月27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3月9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2022年年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我们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在制订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作出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4元(含税)、每10股转增4股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回报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支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董事会决定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的确定符合市场化、公允化的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关于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超短期融资券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中期票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监事钱荣华、黄龙回避表决,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投保人: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限额:不高于人民币1亿元
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
保险期限:12个月(期满后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3-008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数据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数据港就目前存在的,与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及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经营形成的持续性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已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3名关联董事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
2、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市北集团及其他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相关会议材料,发表对上述关于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已于事前就关联交易事项与关联方进行沟通,并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3名关联董事在关联交易的审议中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预计的合理范围之内,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和定价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的,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市北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数据港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存在代收代付电费、支付电力设备租金、房租及IDC服务等行为。2022年度,数据港与市北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914.69万元,占数据港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1.32%,相比去年减少0.27个百分点。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2023年度内,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由公司管理层根据日常经营情况决定,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或由其授权子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同时,公司管理层负责将该等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分类汇总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续表:
单位:万元
注:2022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北集团持有数据港108,467,730股,占数据港总股本的32.98%,为数据港第一大股东,上海开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均为市北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为市北集团实际控制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6.3.3条规定,市北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企业上海开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均与数据港构成关联关系。
(三)上述关联企业均依法存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未发现影响关联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房产设备租赁、电费结算、IDC服务等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以遵循市场的公允价格为原则,交易双方将根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与各关联方就日常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可能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3-010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ZH13-A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4,329.20万元(其中包含2021年5月31日已结项的“JN13-B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剩余尾款287.70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
● 本事项已经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数据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61,49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4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692,149,095.40元。
公司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收募股缴款,实际收到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合计人民币1,668,459,008.06元(已扣除财务顾问费和承销费人民币23,690,087.34元)。并于2020年9月14日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310066580013001747883的人民币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692,149,095.40元扣除公司为发行股份所支付的财务顾问费、承销费、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5,445,740.25元(其中增值税进项税额1,416,379.41元,不含税发行费用为24,029,360.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6,703,355.15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9月14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555号《验资报告》。
公司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人民币1,668,459,008.06元,实际支付了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合计772,615.64元,与《验资报告》披露的中介费及信息披露费1,755,652.91元的差异,系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983,037.27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7,686,392.42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ZH13-A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JN13-B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已于2021年5月31日结项,剩余工程质保金因未达到付款条件,拟一并永久补流,后续公司自筹资金支付。
本次共计拟将4,329.2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投项目具体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包含银行手续费支出
注2:利息收入为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一)JN13-B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的实施情况及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JN13-B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已于2021年5月31日实施完毕。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11日、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JN13-B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2,234.66万元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6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号)。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为用于支付项目尾款的资金,因未满足付款条件节余。公司拟将“JN13-B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87.7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将节余金额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成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后续项目建设质保金等支付,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自筹资金支付。
(二)ZH13-A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的实施情况及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ZH13-A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已于2023年2月28日实施完毕,公司拟将“ZH13-A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041.5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ZH13-A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原因主要是公司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调整了部分技术架构,优化了设备采购和项目实施方案,并加强了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有效节约了项目成本,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四、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
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JN13-B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87.70万元、“ZH13-A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041.50万元,合计4,329.20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所需。
“ZH13-A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应付未付金额和铺底流动资金继续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支付,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待所有应付未付金额和铺底流动资金支付完毕后,将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的因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一次性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清零后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
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对应项目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JN13-B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ZH13-A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高盈利水平,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程序以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项安排,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公司应将上述议案报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八、备查文件
1、《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3-011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曾影女士的辞职报告,曾影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曾影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曾影女士的离任将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曾影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曾影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障公司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3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总裁提名,同意聘任李静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李静女士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条件。李静女士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附件:李静简历
李静,35岁,注册会计师、国际管理会计师,2023年2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会计经理、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总监。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3-009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公司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规定,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超短期融资券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中期票据,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发行规模: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拟注册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其中拟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中期票据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相关产品监管审批或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3、发行期限:超短期融资券单次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270天(含),中期票据单次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含)。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最终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在发行前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市场行情以及簿记建档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负债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商协会规定的用途,并严格按照发行文件约定使用;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负债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商协会规定的用途,并严格按照发行文件约定使用。
8、决议有效期:本次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债券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关于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董事会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本支出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方式、发行利率、发行时机、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偿债保障措施,以及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根据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发行的实际需要,决定委任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协议、法律文件及其他一切必要文件,并办理本次债券的申请、注册和信息披露等所有必要手续。
4、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有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
5、本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四、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后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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