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新闻记者 秦燕玲
3月10日,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国务院令机构改革方案的决策,批准了这个方案。根据方案,在银监会前提下建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做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统一承担除证券行业以外的金融行业管控,加强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不断管控,统筹负责金融业消费权益保护;与此同时,将中央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日常生活的监管职责、相关金融消费者保护岗位职责,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岗位职责划归金融业监管总局。
本次改革创新克服了在此前的金融体系监管过程中存在的什么突显分歧?以后改革创新落地摩擦阻力在哪?带上各种问题,证券日报记者近日专访了中国政法大法与社会经济学科学研究院李曙光,在他看来,这次改革创新通常是顺着党的二十大声明中提出的“提升和优化当代金融体系监管,加强金融安全保障机制,依规将各种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管控,守好不出现系统风险道德底线”思路在走,现阶段好几部金融体系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修定一样遵照这一构思。李曙光提示,在未来的金融监管部门融合环节中,要注意保持相对高度的专业能力和公信力。
证券日报新闻记者:本次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创新克服了什么突显分歧?
李曙光:党的十八大以来,中间一直密切关注的三大问题之一就是防范化解重要金融的风险和系统风险,本次金融监管机构改革创新,这是最关键的考虑到。
要防范化解重要金融的风险及其可能会引起的系统风险,就得看现今金融体系监管能否跟上,实际是跟不上的。
最先,金融监管体制或是版块性,没创设起穿透式监管。第二,金融行业和金融体系发展很快,许多新金融主题活动、个人行为、商品现在欠缺金融体系监管。例如已经出现了的渠道金融业、一些商业银行的实际控制人挖空金融企业财产、内线交易的现象,都较为严重,还有一些金融行业监管主体不具体,模糊,乃至无监管,因而需在金融监管体制上进行改革。第三,金融体系监管的许多规范不统一,例如,什么叫金融顾客?中国证监会管一块、银监会管一块,私募基金、股票基金(行业)都有消费者权益,但是现在定义、标准及维护方式都不是很清楚,最好是有统一严格监管规范。
建立金融业监管总局事实上是为了完成党的二十大汇报所提出的“提升和优化当代金融体系监管”,并“依规将各种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管控”,金融业监管总局跟原先银监会的差异还在于此,即是否属于当代管控、是不是将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管控。先前银监会与央行岗位职责有重合,将来中央银行建立当代中央银行制度,当代央行也不承担具体金融主体、金融投资公司、金融行为严格监管,反而是立在更高一些视角,当做最后贷款人人物角色、制订财政政策、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架构,预防全面性金融的风险。
证券日报新闻记者:是否可以理解为将来管控改革创新方向,是让监管机构的行政部门颜色相对性减少,更多的往社会化方位变化?
李曙光: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很重要的一点是要更多的减弱实际金融监管机构、金融管理部门的政治化特点,加强他们在市场中监管一面,该管的一定要管及时,不应该管直接放给市场。
从此次改革创新情况来看,是推进党的二十大汇报明确提出目标——提升和优化当代金融体系监管,加强金融安全保障机制,依规将各种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管控,守好不出现系统风险道德底线。这几句至关重要。我觉得下面的发展方向是让管控细致的严监管、强监管,减弱我国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本来政治化的一些特性,与此同时,把金融体系监管的重心放在预防化解重大风险,尤其是要守好不出现系统风险自己的底线上,基本上是这么一个构思。
下一步看,对应的法律修订都是紧紧围绕这个逻辑开展,包含金融安全法、已经改动的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下面存款保险制度的修定等,让监管部门有更强精准定位,注重融入金融业发展和金融改革特点的极权主义。
金融体系自始至终在发展中自主创新,一个新的金融理财产品、金融衍生工具不断涌现,这一点在全部经济转型升级全过程中起到特别重要的功效;与此同时也要预防、抵制金融改革很有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这个是我接受的本次改革创新的整体思路。
证券日报新闻记者:改革创新以后,金融业监管总局将统筹负责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这也是出自于怎么样的现行政策考虑到,有哪些好处呢?
李曙光:“一行两会”均设有维护消费者权益、投资人的单位,但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概念不统一,维护规范、保障措施都不统一;金融业消费者权利被侵损以后,稽查如何做、司法部门如何做,现阶段不是非常确定。同时在数字化时代,金融消费的特点在改变,侵损金融业消费者权益的一些行为特点还在产生变化,目前必须把监管主体、管控核心理念、管控总体目标、管控规范、监管方案统一起来,不然金融业消费者权利损伤时,受法律保护规范、赔偿规范都不一样。因此,金融业监管总局统筹负责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改革创新,金融业消费权益保护还是要产生统一的监督机制。
证券日报新闻记者:您认为此次改革创新可能会存在什么摩擦阻力?
李曙光:金融企业、金融活动、金融行为严格监管,最大的特点是技术专业能力很强,此次修改了之后,金融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统一规范化管理,将来较大的摩擦阻力,换句话说可能产生的难题,是怎么让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维持相对高度专业能力与公信力。
从前的组织式、条块式管控的确有其缺陷,但好处在于业务能力强,金融业监管总局创立之后,变成政府机构,监管员变成国家公务员,有没有影响金融体系监管的专业能力?因为许多国家公务员不一定有专业的,但金融活动比较复杂,金融改革又十分经常,对管控的专业能力要求比较高。
此外,原先金融监管部门产生严格监管核心理念要短时间更改,确实是有挑战的;因此,金融业监管总局建立后,第一始终保持金融体系监管的专业能力,加强其公信力;第二要加强学习当代金融体系监管的专业知识;第三,要高度重视金融监管部门间的协同配合。与此同时,新成立的金融业监管总局本身各大板块、各个部门之间职责以及关联也需要整合和磨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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