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常州市星宇车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第六届股东会第六次例会于2022年12月29日以当场融合通信方式举办,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 回购股份主要用途:拟用以执行股权激励计划和/或股权激励计划
● 回购股份额度:拟复购额度不少于6,000万余元并且不超出12,000万余元
● 复购时限:自董事会表决通过复购计划方案生效日不得超过12月
●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0元/股
● 复购自有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或合乎有关法律法规的自筹经费
● 有关公司股东存不存在减持计划: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大股东、控股股东、持仓5%之上股东将来3月、以后6个月左右及本复购方案实施期内无高管增持公司股权计划
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2年12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星宇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示序号:临2022-039)及其《星宇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2-042)。
截止本公告日,企业尚未执行复购,有关工作正稳步推进。后面公司将在复购时间内依据市场状况适时作出复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企业将依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常州市星宇车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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