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醒:
1、此次回购股份事宜涉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早已2023年3月1日举行的TCL中环广场新能源技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TCL中环广场”)第六届股东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根据。
2、公司本次拟用自筹资金不超出62.96元/股的价钱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金额预估为不少于rmb65,000万余元,不得超过70,000万余元。回购股份时限为自董事会表决通过回购股份预案生效日不得超过12月。企业已经在我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设立了回购股份专用账户。
3、截止到本报告公告日,公司持股5%之上公司股东暂时没有减持计划。
4、若复购时间内企业股价不断超过复购计划方案公布的回购价格限制,或此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无法及时到位,则此次复购计划方案存有没法按照计划开展的风险性;此次回购股份拟用以执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出现因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无法经股东会和股东大会等决定组织表决通过或是持仓目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缘故,有关已回购股份没法授出来的风险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通称“《自律监管第9号》”)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企业制定了此次回购股份的复购报告,详情如下:
一、复购计划方案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效果
根据对企业未来前景的自信与对企业的价值的肯定,为进一步完善企业长效激励机制,不断加强企业核心骨干及出色员工积极性,共同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企业在决定业务流程发展前途、生产经营情况、经营情况、将来营运能力及其最近企业股票在二级市场主要表现的前提下,拟以自筹资金复购企业一部分广大群众股权,用以执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但是若企业没能在此次复购完毕之后36个月将股份回购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则公司回购的股权将于严格履行操作后给予销户。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标准
此次复购合乎《自律监管第9号》第十条特定条件:
1、企业股票于2007年4月在深圳交易所发售,发售已满一年;
2、企业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此次回购股份后,企业具有负债执行能力及偿债能力;
4、此次回购股份后,企业的股权遍布合乎企业上市条件;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标准。
(三)回购股份的方法和价格定位
此次复购系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回购公司股份。
此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2.96元/股。实际回购价格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钱、企业资金情况明确。若企业在复购期限内产生发放收益、派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事宜,自股票价格除权除息、除权除息日起,适当调整回购价格限制。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超过此次股东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的150%。
(四)拟复购股份的种类、主要用途、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占比及拟用以回购的资产总金额
1、拟复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经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处
此次回购的股权将作为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
3、拟回购股份的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占比及拟用以回购的资产总金额
此次拟以不少于rmb65,000万余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余元(含)的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在股份回购价钱不超过人民币62.96元/股的条件下,按复购额度限制计算,预估回购股份总数大约为1,111.82亿港元,约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的0.34%;按复购额度低限计算,预估回购股份总数大约为1,032.40亿港元,约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的0.32%。实际复购总数以复购届满时具体回购的股权总数为标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
这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行时限
此次回购股份的实行时限为自股东会表决通过回购股份预案生效日12个月。董事会将于复购时间内依据市场状况适时做出复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假如碰触下列条件,则复购时限提早期满:
1、如果在复购时间内,复购资金分配额度做到最高额,则复购方案实施结束,即复购时限自该之日起提早期满。
2、如企业股东会决议停止复购事项,则复购时限自股东会决议停止复购计划方案生效日提早期满。
企业禁止在以下期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上半年度汇报公示前十个交易日,因特殊情况延迟公示日期,自原预定公示此前十个交易时间开始计算;
2、企业季度总结报告、年报披露时间、业绩快报公示前十个交易日;
3、自可能会对我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产生之时或在管理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4、证监会要求其他情形。
(七)预估复购结束后企业股份的变化情况
若按复购限制额度rmb70,000万余元,复购A股股权价格上限rmb62.96元/股计算,预估此次复购总数大约为1,111.82亿港元。如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执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并所有锁住,则预估企业公司股权结构转变情况如下:
注:总市值以独立行权前总市值为依据测算。
若按复购低限额度rmb65,000万余元,复购A股股权价格上限rmb62.96元/股计算,预估此次复购总数大约为1,032.40亿港元。如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执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并所有锁住,则预估企业公司股权结构转变情况如下:
注:总市值以独立行权前总市值为依据测算。
此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总数以复购到期时具体回购的股权总数为标准。
(八)高管有关此次回购股份对公司运营、营运能力、会计、产品研发、外债执行水平、发展方向危害和维持发售影响力等问题的剖析,整体执行董事有关此次回购股份不容易危害上市公司负债执行能力及偿债能力的承诺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体现了高管和大股东对企业实际价值的认可和对企业未来前景的坚定信念。现阶段公司经营状况优良,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79.79亿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资产总额为316.72亿人民币。2021年度,公司实现所属公司的股东的纯利润为40.30亿人民币。若本次认购资产70,000万余元全部使用结束,按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复购资产约为公司总资产的0.90%%、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1%。
依据公司运营、会计和今后发展状况,公司认为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余元并且不小于rmb65,000万元股份回购额度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会计和发展方向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方案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始终不变企业的上市公司影响力,不会导致企业的股权遍布不符企业上市条件。
整体执行董事服务承诺,整体执行董事在此次回购股份事宜里将诚信友善、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利,这次复购不容易危害企业的债务执行能力及偿债能力。
(九)经核实,上市公司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东会作出此次回购股份决定前六个月交易企业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一部分执行董事、高管人员因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得到企业股票,并把依照最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自此次股份行权备案生效日6个月不高管增持。除了上述事宜外,本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东会作出此次回购股份决定前六个月内不会有交易公司股权的情况,亦没有独立或是与别人协同开展内线交易及操纵股价的举动。
经咨询确定,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认购期内暂时不存有增减持计划。
(十)公司持股5%之上股权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东会做出股份回购决定前六个月内不会有交易我们公司股份的状况,亦没有独立或是与别人协同开展内线交易及操纵股价的举动,在认购期内、将来六个月内暂时不存有别的减持计划。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规销户或是出让及其预防损害债务人权益的有关分配
此次回购的股权将作为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若企业未能公布复购结论暨股权变化公示后三年内执行,没有使用一部分将依法进行销户,公司注册资金将相应减少。实际由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此次回购股份也不会影响企业的稳定长期运营,不会导致企业产生资金链断裂的现象,若发生企业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况,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通告债务人,全面保障债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对高管申请办理此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实际受权
为顺利推进此次股份回购,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会受权公司管理人员全权负责申请办理回购股份相关的事宜,包含但是不限于:
1、受权公司管理人员在认购期限内适时回购股份,包含回购的方法、时长、价格与数量等;
2、受权公司管理人员制做、改动、填补、签定、提交、呈送、实行此次复购一部分广大群众股权过程中出现的协议、合同和文档,并进行相应的申请;
3、受权公司管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即适用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监督机构的相关规定)调节实施方案模板,申请办理与股份回购相关的其他事宜;
4、本受权自股东会表决通过日起至以上受权事宜申请办理结束之日起计算。
(十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规定公布的其他内容
如国家对于有关政策进行变更,则复购计划方案按变更后的现行政策推行。
二、此次回购股份事宜执行有关决议程序流程及信息披露义务的现象
(一)此次复购早已履行相应决议程序流程
2023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股东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董已对此次复购事宜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此次复购事宜不用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此次复购早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3年3月2日,企业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中公布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等和此次复购有关文件。
三、复购专用账户设立状况
企业股份回购专用账户有关情况如下:
持有者名字:TCL中环广场新能源技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证券账户号:0899991341
四、独董有关此次回购股份自主的建议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了此次回购股份相关材料,并做出单独建议如下所示:
(一)公司本次复购依法依规。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流程合乎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此次回购的股权拟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助于健全企业长效激励机制,提升企业竞争能力,助力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具备合理性和重要性。
(三)这次拟用以回购的资产总额为不少于rmb65,000万余元,不得超过70,000万余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依据公司的经营、会计、产品研发、资产情况,此次复购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会计和发展方向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企业的上市影响力。此次复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股份计划方案有效、行得通。
(四)允许股东会受权高管在此次回购公司股份环节中申请办理如下所示事项:
1、受权公司管理人员在认购期限内适时回购股份,包含回购的方法、时长、价格与数量等;
2、受权公司管理人员制做、改动、填补、签定、提交、呈送、实行此次复购一部分广大群众股权过程中出现的协议、合同和文档,并进行相应的申请;
3、受权公司管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即适用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监督机构的相关规定)调节实施方案模板,申请办理与股份回购相关的其他事宜;
4、本受权自股东会表决通过之日起止以上受权事宜申请办理结束之日止。
综上所述,对于我们来说公司本次复购广大群众股权合理合法、合规管理,既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
五、复购期内的信息披露分配
复购期内,公司将在下列时长立即公布复购工作进展,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复购工作进展:
(1)公司将在初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所发生的次日给予公布;
(2)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占比每多1%的,将于客观事实产生之日起三日内给予公布;
(3)公司将在每一个月的前三个买卖日内公布截止到上月末复购工作进展;
(4)企业在回购股份计划方案所规定的复购执行时限一半以上时,并未执行回购的,将公示无法执行复购的原因及后面复购分配;
(5)复购届满或是回购股份已执行完成后的,企业将终止复购个人行为,在这两个买卖日内公布复购结论暨股权变化公示;
(6)企业若后面涉及到销户回购股份的,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审批流程然后进行合规管理公布。
六、风险防范
(一)此次复购存有复购时间内企业股价不断超过复购计划方案公布的价格上限,造成复购计划方案没法顺利推进风险。
(二)若发生对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或董事会选择停止此次复购计划方案等事宜,则存有复购计划方案没法顺利推进风险。
(三)企业本次回购股份如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复购存有因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无法经股东会等决定组织表决通过、持仓目标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缘故,造成已回购股份无法完全授出来的风险性。
(四)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无法筹集及时,造成复购计划方案没法开展的风险性。
企业将依据复购事宜工作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TCL中环广场新能源技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0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