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会议召开状况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大会(下称“此次会议”)通告于2023年3月7日以手机或电子邮件等形式传出,此次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以现场会议融合通讯表决的形式举办。此次会议由老总刘亚东老先生组织,应参会执行董事7人,具体列席会议执行董事7人。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合乎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一)表决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受权,股东会允许废止一部分已授于但还没有所属的员工持股计划总共160亿港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布了确立赞同的单独建议。
执行董事司建伟、杨玉宝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逃避本提案的决议。
决议结论:允许票5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提案根据。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发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4)。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公示序号:2023-013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部公司监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举办状况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十三次大会(下称“此次会议”)通告于2023年3月7日以手机或电子邮件等形式传出,大会于2023年3月10日以现场会议融合通讯表决的形式举办。此次会议由监事长陈凌女性组织,应列席会议公司监事3人,具体列席会议公司监事3人。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合乎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一)表决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核确认,职工监事觉得:公司本次废止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现象,职工监事允许企业废止一部分已授于但还没有所属的员工持股计划。
决议结论:允许票3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提案根据。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发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4)。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2023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公示序号:2023-014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废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部分已授于但还没有所属的员工持股计划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3月10日举办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大会、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十三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决策制定和信息公开状况
1.2021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十四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提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有关提案发布了单独建议。
同一天,公司召开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三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进行核查并提交了有关审查建议。
2.2021年3月3日,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了《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14),结合公司别的独董委托,独董施俭女性做为征选人便202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的本激励计划有关提案向领导公司股东征选选举权。
3.2021年3月7日至2021年3月16日,企业对该激励计划拟初次授于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在公司内部展开了公示公告。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和本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于激励对象相关的一切质疑。2021年3月17日,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了《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示序号:2021-019)。
4.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提案,并且于2021年3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了《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示序号:2021-021)。
5.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十六次大会与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四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布了确立赞同的单独建议,独立董事对初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册进行核查并做出了审查建议。
6.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大会与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五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布了确立赞同的单独建议,职工监事对预埋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册进行核查并做出了审查建议。
7.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大会、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十三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布了确立赞同的单独建议。
二、此次废止员工持股计划实际情况
结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为一部分初次授于激励对象因辞职而不具有激励对象资质,其他初次授于激励对象自动放弃本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于一部分第一个所属期员工持股计划,总计废止解决以上员工不可所属的员工持股计划160亿港元。
三、此次废止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对企业的危害
此次废止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经营业绩造成实质危害,也不会影响企业管理团队的稳定,也不影响企业员工持股计划继续执行。
四、独董建议
经核实,独董觉得:公司本次废止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决定程序合法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现象。因而,独董一致同意《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五、职工监事建议
审核确认,职工监事觉得:公司本次废止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现象,职工监事允许企业废止一部分已授于但还没有所属的员工持股计划。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分所觉得:
“总的来说,截止到本法律意见书出示之时:
(一)企业已就此次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废止获得必须的准许与受权,合乎《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废止合乎《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三)企业已就此次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废止依法履行目前所必须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手机上网公示配件
1.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董有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大会相关事宜自主的建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分所有关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废止事项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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