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
无锡市日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日联科技”、“外国投资者”或“企业”)依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出台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中国证监会公示〔2019〕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8号〕)(下称“《承销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5号〕)(下称“《注册办法》”),上海交易所(下称“上海交易所”)出台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指数发〔2023〕33号)(下称“《首发承销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指数发〔2023〕35号)(下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指数发〔2023〕36号)(下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台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下称“《承销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下称“《管理规则》”)及其《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号)等有关规定,及其上海交易所相关股票发行上市制度和全新操作指南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且在新三板转板。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出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选用向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定项配股(下称“战略配售”)、线下向对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采购配股(下称“网下发行”)与在网上向拥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总市值的社会里公众投资者标价发售(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在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承担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部位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IPO网下询价认购)(下称“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开展,网上发行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请投资人仔细阅读本公告。有关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数字化的具体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投资人可以通过下列网站地址(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listing/、http://www.sse.com.cn/ipo/home/)查看公示全篇。
烦请投资者关注下列重要内容:
1、网下投资者询价采购资质审查:本公告所指“网下投资者”就是指参加网下发行的投资者,“配售对象”就是指网下投资者或者其管理的股票投资商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2023年3月16日(T-4日)下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配售对象的申请注册工作任务,并通过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发售平台网站(网站地址:https://dzfx.htsec.com/ipoht/index.html#/app/Main)在线申请承诺书以及相关审查原材料。
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已根据国家规章制度规则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要求。实际标准和分配请见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参与其中条件和价格规定”。仅有合乎外国投资者及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确立的网下投资者规范标准的投资人方可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规范而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己承担一切由该行为所引发的不良影响,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于业务流程管理系统平台(发售包销业务流程)(下称“业务流程管理系统平台”)里将其价格设为失效,并且在《发行公告》中公布有关情况。
2、网下投资者递交定价原则与建议价格或价格定位规定:网下投资者须于招股意向书发表日(2023年3月14日,T-6日)13:00后到初步询价日(2023年3月17日,T-3日)9:30前,根据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递交定价原则和内部的调查报告给的提议价格或价格定位。网下投资者应当按照定价原则给的提议价格或价格定位开展价格,正常情况下不可修改意见价钱或是超过提议价格定位。未能询价采购开始之前递交定价原则与建议价格或价格定位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加询价采购。
3、网下投资者总资产审查规定:网下投资者理应严格执行行业管理规定、总资产等适时调整申购金额,不可超总资产认购。网下投资者为配售对象填写的拟申购金额正常情况下不能超过该配售对象近期一个月底即2023年2月28日资产总额,配售对象成立年限不满意一个月的,正常情况下不能超过询价采购此前第五个交易时间即2023年3月10日(T-8日)的商品资产总额。总资产或资产规模证明文件都应盖上公司印章或外界证实组织公司章。
特别提示网下投资者留意,为推动网下投资者谨慎价格,有利于审查科创板上市网下投资者总资产,上海交易所规定网下投资者在网络交易网站上对总资产开展服务承诺,请网下投资者按“三、(五)初步询价”中有关步骤进行实际操作。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发觉投资人不执行行业管理规定,超出相对应总资产或资产规模认购的,则其配售对象的认购失效;投资人在网络交易网站填报的总资产或资产规模与提交给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的配售对象《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及证明材料的资产总额或资产规模不相匹配的,所带来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己承担。
4、网下投资者谨慎价格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新股上市包销纪律,规定网下投资者严格执行科学合理、单独、客观性、谨慎的基本原则参加网下询价,详细如下:
(1)就同一次IPO发售,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最多纪录同一网下投资者递交的2次基本询价报价纪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加报价的所有配售对象上传所有价格纪录后,理应一次性递交。递交2次价格记载的,以第2次递交的价格纪录为标准。
(2)网下投资者初次递交价格纪录后,正常情况下不可改动,确实有必需改动的,应再次执行标价决策制定,于第2次递交页面填好减价原因、减价力度的逻辑性测算根据及其以前价格存不存在定价原则不全面、标价决策制定不完善等状况,并把相关材料归档备查簿。递交内容包括归档备查簿原材料将成为后续监管组织审查网下投资者标价管理决策以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指标。
5、网下申购限制:此次网下发行每一个配售对象的认购股票数上限为600亿港元,占线下原始发行数量的50.80%。网下投资者以及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执行行业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和合规,谨慎适时调整拟认购价格与拟申购数量。
6、高价位去除体制:外国投资者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依据去除不符合规定投资人价格后初步询价结论,对每一个对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价格依照拟认购价钱从高到低、同一拟认购价格方面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从小到大、同一拟认购价钱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日期(申报日期以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纪录为标准)由后至先、同一拟认购价钱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日期上按上海交易所业务流程管理系统平台一键生成的配售对象次序从后面到前顺序排序,去除价格最大一部分配售对象的价格,去除的拟申购量不少于对符合条件的全部网下投资者拟认购总数的1%。当拟去除的最高级申报价格一部分里的最少价格和确立的发行价相同的情况下,对于该价钱的申请可不会再去除。去除一部分不得参加网下申购。
7、明确发行价:在去除最大一部分价格后,外国投资者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依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状况,综合评定企业有效升值空间、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行业类别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网下投资者合理认购倍率、市场状况、募资需求及包销风险性等多种因素,审慎评估标价是不是超过去除最大价格一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下报价的中位值和加权平均值,及其公布募资方法设立证券基金(下称“证券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下称“社会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下称“养老保险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下称“年金基金”)、合乎《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的险资(下称“险资”)和达标境外投资者资产剩下报价的中位值和加权平均值的孰低值,及超过力度。如超过的,超过力度不超过30%。
8、经营风险尤其公示:初步询价完成后,外国投资者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确立的发行价相匹配股票市盈率超出同业竞争上市企业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或发行价超出去除最大价格一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下报价的中位值和加权平均值,及其证券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金、年金基金、险资和达标境外投资者资产剩下价格中位值和加权平均值的孰低值,将于认购前公布的《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下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中表明有关情况。
9、限售期分配: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个股无商品流通限定及限售期分配,自此次公开发行个股在上交所上市生效日就可以商品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占比限购方法,网下投资者理应服务承诺其获配股票数的10%(向上取整测算)限售期限为自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生效日6月。即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权无限售期,自此次发行新股在上交所上市买卖生效日就可以商品流通;10%的股权限售期为6月,限售期自此次发行新股在上交所上市买卖生效日算起。网下投资者参加基本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一旦价格即视为接纳本次发行的线下限售期分配。
发展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分配详细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10、风险防范:此次新股发行后拟在新三板转板,该市场具有很高的经营风险。科创板公司具备科研投入大、运营风险高、销售业绩不稳、退市风险警示高等特点,投资人遭遇比较大的经营风险。投资人应深入了解科创板市场的项目风险及我们公司《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下称“《招股意向书》”)中公布的潜在风险,谨慎做出项目投资确定。
投资人需深入了解相关新股上市的最新法律法规,仔细阅读本公告的各种具体内容,知晓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股标准,在提交价格前应确保并不属于严禁参加网下询价的情况,并保证其拟申购数量与未来持仓状况合乎最新法律法规及主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人一旦递交价格,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视作该投资人服务承诺:投资人参加此次价格合乎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的相关规定,所产生的一切违规行为及相关后果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相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一些问题由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保存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情况
(一)发行方式
1、日联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申请早已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联合会表决通过,并已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允许申请注册(证监批准[2023]366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外国投资者股票简称为“日联科技”,扩位称之为“日联科技股权”,股票号为“688531”,该编码与此同时适用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摇号编码为“787531”。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定),集团公司所在领域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
2、本次发行选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与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在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具体负责;战略配售在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部位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根据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执行;网上发行根据上交所交易软件开展。
3、上海广发银行法律事务所将会对本次发行与包销过程进行全过程印证,并提交重点法律意见书。
(二)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及老股转让分配
此次拟公开发行股权1,985.1367亿港元,占此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后企业总市值为7,940.5467亿港元。本次发行均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置老股转让。
(三)战略配售、线下、网上发行总数分配
本次发行原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97.7704亿港元,占本次发行数量15%,最后战略配售数量与原始战略配售数量差值将依据“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的基本原则开展回拔。回拨机制运行前,线下原始发行数量为1,181.1663亿港元,占扣减原始战略配售总数后发行数量的70%,在网上原始发行数量为506.2000亿港元,占扣减原始战略配售总数后发行数量的30%。最后线下、网上发行总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在网上及线下最后发行数量将依据回拔情况确定。
(四)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可向对符合条件的投资人开展初步询价立即明确发行价,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标价时外国投资者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充分考虑去除最大价格一部分后初步询价数据信息、企业盈利能力、将来成长型及可比公司股票市盈率等多种因素。计划方案详细本公告“四、明确发行价及合理价格投资人”。
(五)限售期分配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个股无商品流通限定及限售期分配,自此次公开发行个股在上交所上市生效日就可以商品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占比限购方法,网下投资者理应服务承诺其获配股票数的10%(向上取整测算)限售期限为自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生效日6个月。即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权无限售期,自此次发行新股在上交所上市买卖生效日就可以商品流通;10%的股权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此次发行新股在上交所上市买卖生效日算起。网下投资者参加基本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一旦价格即视为接纳本次发行的线下限售期分配。发展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分配详细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六)本次发行关键日程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售认购日;
2、以上日期是交易时间,如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危害本次发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示,改动本次发行日程表;
3、若因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系统异常或者非可控性造成网下投资者不能正常使用其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开展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中,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联络。
(七)项目路演推荐分配
外国投资者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定于2023年3月14日(T-6日)至2023年3月16日(T-4日)向满足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开展线下推荐,项目路演推荐具体内容不超过《招股意向书》以及他已经公开数据范畴,错误股票二级市场成交价做出预测分析。推荐的日程安排如下所示:
线下项目路演推荐环节除外国投资者、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投资人及印证侓师之外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线下项目路演,对面对俩家及两个之上投资人的推介活动全过程音频。
外国投资者及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定于2023年3月21日(T-1日)统筹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项目路演推荐具体内容不超过《招股意向书》以及他已经公开数据范畴。有关网上路演的详细信息客户程序2023年3月20日(T-2日)发表的《网上路演公告》。
二、战略配售
(一)此次战略配售的整体分配
1、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代表人有关分公司投股和外国投资者高管人员与骨干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构成。投股机构为华泰自主创新股票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泰创业投资”),外国投资者高管人员与骨干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富诚海富通日联科技职工参加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下称“日联科技重点资管计划”)。
2、本次发行原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97.7704亿港元,占原始发行数量的15.00%。最后战略配售数量和额度将于2023年3月20日(T-2日)明确发行价后确定。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最后配股数量与原始配股数量差值将依据回拨机制要求的基本原则开展回拔。
(二)保荐代表人有关分公司投股
1、投股行为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依照《首发承销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股主体为华泰自主创新股票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投股总数
依据《首发承销实施细则》规定,投股数量和额度将依据外国投资者此次公开发行股票规模划档明确:
(1)发行规模不够10亿的,投股比例是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余元;
(2)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够20亿的,投股比例是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余元;
(3)发行规模20亿元以上、不够50亿的,投股比例是3%,但不超过人民币1亿人民币;
(4)发行规模50亿元以上的,投股比例是2%,但不超过人民币10亿人民币。
实际投股额度将于2023年3月20日(T-2日)发行价确认后确立。
华泰创业投资的原始投股比例是此次发行数量5%,即99.2568亿港元。因保荐代表人有关分公司最后具体申购数量与最后具体发行规模有关,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于明确发行价之后对保荐代表人有关分公司最后具体申购总数作出调整。
(三)外国投资者管理层骨干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管人员与骨干员工参加此次战略配售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富诚海富通日联科技职工参加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参加经营规模详细情况
参加战略配售的总数为不得超过此次发行体量的10%,即198.5136亿港元;与此同时参加申购经营规模限制不得超过10,800万余元。具体情况如下:
(1)名字:富诚海富通日联科技职工参加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开设时长:2023年2月17日
(3)募资经营规模:10,800万余元
(4)管理员:上海市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具体操纵行为主体:具体操纵主体为上海市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的高管人员及骨干员工非具体操纵行为主体
(6)资管计划参与者名字、职位及占比状况
注1:合计数与各处成绩立即求和之与在末尾数存有的差别是由四舍五入导致。
注2:日联科技重点资管计划总交款总金额10,800万余元,用以参加此次战略配售申购额度限制不得超过10,800万余元。
注3:最后申购股票数待2023年3月20日(T-2日)明确发行价后确定。
(四)配股标准
参加此次战略配售的投资人都已与外国投资者签定战略配售协议书,没有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承诺依照外国投资者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确立的发行价申购其服务承诺申购的股票数。
2023年3月21日(T-1日)发布的《发行公告》将公布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名字、战略配售回拔、获配股票数及其限售期分配等。2023年3月24日(T+2日)发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将公布最后获配参与其中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名字、股票数及其限售期分配等。
(五)限售期限
华泰创业投资此次投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生效日24个月。
日联科技重点资管计划此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生效日12个月。
限售期期满后,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对获配股份的高管增持可用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有关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六)审查状况
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及与聘用的上海广发银行法律事务所对此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的选择规范、配股资质及存不存在《首发承销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所规定的严令禁止情况进行核实,并依据《首发承销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就审查事宜出示承诺书。有关审查文件和法律意见书将在2023年3月21日(T-1日)开展公布。
(七)认购账款交纳及验资报告分配
2023年3月17日(T-3日)前,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理应全额交纳新股认购资产。
上面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在2023年3月28日(T+4日)对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和网下投资者交纳的申购资产的到账问题进行检审,并提交汇算清缴报告。
(八)有关服务承诺
根据《首发承销实施细则》及《承销规则》,华泰创业投资与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日联科技重点资管计划已签定《关于参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战略配售承诺函》,对《首发承销实施细则》及《承销规则》所规定的相关事宜展开了服务承诺。
参加配股的保荐代表人有关分公司服务承诺,不可运用获配证劵获得股东影响力危害外国投资者正常的生产运营,禁止在获配证劵限售期内谋取外国投资者管控权。
三、线下初步询价分配
(一)网下投资者参与其中条件和价格规定
1、此次网下发行对象是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注册的证劵公司、私募基金公司、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车险公司、代理记账公司、达标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投资者。投资者、其他法人和管理不可参加此次线下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
2、参加此次网下发行的投资人必须符合《承销办法》《首发承销实施细则》《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承销规则》《管理规则》所规定的网下投资者规范。
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通过网络交易网站开展,网下投资者理应申请办理进行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网下投资者CA资格证书后才可参加本次发行(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网下投资者CA资格证书即原线下IPO认购服务平台CA资格证书)。
4、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号开始第四个交易时间2023年3月15日(T-5日)为基准日,除开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技创新创业等内容封闭式运行股票基金与封闭式运行战略配售基金在这个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含基准日)所拥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每日总市值应是1,000万余元(含)之上之外,别的参加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以及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这个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含基准日)所拥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每日总市值应是6,000万余元(含)之上。市值计算标准依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实行。
5、拟参加此次网下发行中的所有网下投资者,应当2023年3月14日(T-6日)至2023年3月16日(T-4日)下午12:00前根据国泰君安发售平台网站(网站地址:https://dzfx.htsec.com/ipoht/index.html#/app/Main)在线申请承诺书以及相关审查原材料,与此同时填好同时提交资金证明及有关材料。以上文档需要经过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审查验证。建议使用Chrome电脑浏览器登陆系统。如有问题欢迎来电咨询热线电话021-23187958、021-23187957、021-23187956、021-23187191。
(下转A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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