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3月13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浙江杭州市西湖区黄姑山路4号企业三楼大会议室
(三)列席会议的优先股公司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股权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此次股东会选用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对此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展开了投票选举。当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股东以无记名决议的形式对此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展开了投票选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向东老先生组织。此次股东会的举办及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12人,参加12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5人,参加5人。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经理陈放老先生、副总吴建兴老先生参加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企业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技术论证数据分析报告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注:不包括执行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网络投票。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提案1为特别决议根据的议案,已经获得参加股东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市)公司
侓师:胡敏、谢昕辰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杭州士兰微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此次股东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这次股东会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召集人资质、大会的决议流程和决议结果显示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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