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相应审批流程
1、2022年2月25日,企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性)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一天,企业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十次(临时性)会议审议以上提案并且对此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册进行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激励计划发布了单独建议。详细公司在2022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有关公示。
2、2022年2月28日,企业在外部OA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册和职位展开了公示公告,公示时间为自2022年2月28日起止2022年3月9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及有关部门没有收到对此次拟激励对象明确提出的所有质疑。职工监事对激励计划授于激励对象名册展开了审查。详细公司在2022年3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3月14日,企业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且于2022年3月15日递交公布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详细公司在2022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有关公示。
4、2022年3月21日,企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性)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十二次(临时性)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单独建议,允许董事会向激励对象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觉得激励对象法律主体真实有效,确立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要求。详细公司在2022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有关公示。
5、2022年4月28日,企业公布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企业实现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于部分授于登记工作,向7名激励对象授于265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授予员工持股计划上市日期为2022年4月28日。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埋利益状况
企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66.25亿港元股员工持股计划,用以向未来隐性的激励对象授于。结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埋授于部分激励对象由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成功后12个月明确,经股东会明确提出、独董及职工监事发布确立建议、辩护律师发布技术专业建议并提交法律意见书后,企业在规定网址按照要求及时有效公布此次激励对象有关信息。高于12个月无确立激励对象的,预埋利益无效。”
2022年3月14日举行的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至今已经超出12月,企业不确定预埋利益激励对象,该66.25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预埋利益早已无效。
此次股票激励计划预埋利益无效,也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情况造成实质性危害,公司管理团队还将继续勤勉尽责、用心履行法定职责,为公司股东创造财富。
特此公告。
广东省东方精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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