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定提议的情况。
2.此次股东会未涉及到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会议召开状况
1.召集人:董事会
2.举办时长:
现场会议时长: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15:30 。
网上投票时长:2023年3月13日。在其中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的股票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9:15至15:00阶段的随意时长。
3.现场会议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韶关丹霞山街666号6楼会议厅。
4.举办方法:当场决议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5.现场会议节目主持人:老总吴志旗老先生。
6.此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及表决方式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公司股东法定代理人10人,意味着股权589,365,518股,占公司股权总量的46.6878%。
在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公司股东法定代理人4人,意味着股权582,298,543股,占公司股权总量的46.1280%。
根据网上投票股东6人,意味着股权7,066,975股,占公司股权总量的0.5598%。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公司股东法定代理人8人,意味着股权37,486,448股,占公司股权总量的2.9696%。
2.企业一部分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聘用律师参加或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议决议表决状况
此次股东会选用当场记名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决议,决议表决效果如下所示:
以上提议1、2、3归属于关联方交易事宜,关系公司股东中建新疆建工(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551,879,070股。
以上提议1、2应当由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系公司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左右根据。依据上述决议状况,提议1、2均获得根据。
以上提议3应当由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系公司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之上根据。依据上述决议状况,提议3得到根据。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企业聘用北京市国枫法律事务所李栋栋、薛玉婷侓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印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合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章制度、行政规章、《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及其此次会议的决议流程和决议结论均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企业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2.北京市国枫法律事务所开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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