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截止到本公告日,深圳景旺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上市企业”)大股东之一智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智创项目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93,731,1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67%。此次股份质押后,智创项目投资总计质押股份75,000,000股(含此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53%,占公司总股本的8.85%。
●截止到本公告日,深圳景鸿如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景鸿如江”)及其一致行动人智创项目投资总计持有公司股份587,462,2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34%。此次智创项目投资股份质押后,总计质押股份75,000,000股(含此次),占景鸿如江、智创项目投资总计持有公司股份的12.77%,占公司总股本的8.85%。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贷款的相关情况
公司在2023年3月1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智创项目投资工作的通知,智创项目投资将其持有的企业一部分股权展开了质押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1.此次股份质押基本概况
2、此次质押股份不会有被用作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宜的贷款担保或其它确保主要用途。
二、公司股东总计质押股份状况
截止到本公告日,以上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别的表明
智创项目投资资信情况优良,有充足的风险性控制力,不会有根据非营利性资金占用费、违规担保、关联方交易等损害上市企业权益的状况。质押贷款事宜不会导致企业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主营、融资授信及资金成本、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企业将高度关注该质押贷款事项进度,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景旺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14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