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称《保荐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需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下称“华泰联合证券”)做为北京春立定达医疗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春立医疗”或“企业”)初次A股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商,于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6日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查验。
一、此次监督检查的相关情况
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6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张畅、茹涛和不断督导专员蒋晓斌采用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交流和了解、查询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和募资项目建设情况、查看和打印企业帐本和会计原始凭证及其它相关信息、查看上市企业募资账表和募资应用凭据、查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档、查看企业三会会议资料等方式,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状况、三会运行状况、信息公开状况、自觉性及与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状况、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关联方交易、对外担保、重要境外投资情况及经营情况以内的事宜进行了现场查验。
二、对监督检查事宜逐一公开发表建议
(一)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状况、三会运行状况
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查看了企业章程、股东会、股东会和职工监事的会议制度以及其他的内控制度;查看了股东会、股东会和职工监事的会议报告、决定并记录,核查企业有关公示。
经核实,承销商觉得:春立医疗设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管理制度基本上获得有效落实,企业的执行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会议制度做好本职工作,与此同时必须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需求做好本职工作。春立医疗公司治理结构、内控制度和三会运行情况良好。
(二)信息公开状况
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查看了公司新闻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档,密切关注上市企业已公布的公示与具体情况是否一致、公布具体内容是否齐全。
经核实,承销商觉得:春立医疗已公布的公示与真实情况一致,信息公开不会有应予以公布但未公布的重大事情,符合公司信息公开管理方案和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三)自觉性及与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状况
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查看了内控制度文档、有关会议纪要及公示,查看了企业和各分公司与关联企业进出的帐务状况,并且对财务经理展开了采访。
经核实,承销商觉得:春立医疗不会有关联企业违反规定占有企业资金的情况,公司财产详细,工作人员、组织、业务流程、会计保持独立。
(四)募集资金使用状况
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查看了募资三方监管协议、查看银行回单、募集资金使用账表;审查与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会议纪要及公示。
经核实,承销商觉得:春立医疗很好地实施了募资资金管理制度。企业募资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已经分别向承销商及其专用账户金融机构签订了募资三方监管协议。企业募资不会有被大股东和控股股东占用情况,不存在没经执行决议程序流程私自变动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集团公司不会有别的违背募资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况。
(五)关联方交易、对外担保、重要境外投资状况
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查看企业章程等内部结构管理制度、股东会、股东会议决议和信息公开文档,获得企业对关联方交易、对外担保、重要境外投资状况的表明。
经核实,承销商觉得:春立医疗已依照管理制度对关联方交易、对外担保和境外投资展开了标准;企业在关联方交易、对外担保、重要境外投资层面不会有重大违规违纪和危害中小股东权益的状况。
(六)经营情况
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查看了有关行业动态、公司的经营盈利情况,与企业有关管理者进行交流,掌握最近公司主要业务行业类别及市场形势状况。
经核实,承销商觉得:春立医疗市场环境未出现重要不好转变,经营活动正常的。
(七)别的应予以监督检查的事宜
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审查了自然人股东增发股票限购等服务承诺执行状况。
经核实,承销商觉得:本持续督导期内,春立医疗公司股东已认真履行了限购服务承诺。
三、报请上市企业留意的事宜及建议
提议企业再次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需求,逐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构造,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提议企业严格执行最新法律法规及其企业章程等相关规定,不断、科学安排募集资金使用,稳步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和执行,保证募投项目进行以实现预期收益率。
四、存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中心要求应向证监会和交易中心汇报的事宜
无。
五、上市企业及其它中介服务相互配合状况
承销商此次当场检查过程中,企业给予紧密配合,为本次监督检查带来了必须的适用。
六、此次监督检查的观点
通过监督检查,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觉得:企业在公司治理结构、信息公开等多个方面规章制度完善并获得有效落实;企业在业务、财产、会计、工作人员、组织等方面都保持着自觉性,不会有与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企业违反规定资金往来的现象;企业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规章制度,无违规使用募资的情况;企业在对外担保、关联方交易、重要境外投资等多个方面不会有违规违纪情况。
特此报告!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