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一、募资基本概况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1071号)审批,企业公开增发17,044,100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33.56元/股,募资总额为rmb571,999,996.00元,扣减各类发行费rmb14,270,754.72元(未税)后,募资净收益为人民币557,729,241.28元。
之上募资已经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8月30日开具的“海康验字[2022]000604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确定。企业募资已存进重点帐户。
二、募资的监管状况
进一步规范募资的管理和应用,维护债权人权益,我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建立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称“《管理制度》”)。
依据《管理制度》的需求,同时结合公司运营必须,我们公司依据募投项目的差异先后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江阴市分行、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分行、江苏张家港农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江阴市分行、江苏省江阴市农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利港分行、中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市分行设立募资重点帐户,并和承销商西南地区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南证券”)及以上金融机构各自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云港市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与承销商西南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江阴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企业募集资金专户的开办及存续期情况如下:
三、此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状况
企业第三届股东会第十七次大会及2022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止本公告日,一部分专用账户资产早已更换或使用结束,为了方便企业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企业已经将8MW或以上风能发电机零部件新项目、激光切割开料核心工程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新项目相对应的募资重点账户里所产生的结余贷款利息rmb774,714.28元所有转到企业已有资金帐户用以补充流动资金,并且对该等专用账户申请办理进行注销证件。
此次销户募集资金专户基本上情况如下:
以上募资重点帐户注销后,公司和承销商以及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对应停止。
特此公告。
江苏省振江新能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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