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防范:
● 公司控股股东陈清州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质押股份总数占其持股数已经超过80%,请股民留意相关风险。
● 大股东此次股权补充质押系原来融资一部分质押贷款品更换,不属于新增加股权融资分配,与企业生产运营相关需求不相干。
海能达通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近日接到大股东陈清州老先生通告,获知陈清州先生与深圳市高新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高新投”)申请办理了一部分股份质押买卖交易。具体事宜如下所示:
一、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相关情况
二、公司股东股权总计质押贷款状况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以上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状况
(1)大股东此次补充质押的股权是更换在高新投有关融资一部分原质押贷款品,不属于新增加股权融资分配,与企业生产运营相关需求不相干。
(2)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一定的资产还款能力,还贷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资金。
(3)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来六个月内到期质押股份总计总数513,100,302股,占其拥有我们公司股权总量的70.24%,占公司总股本的28.25%,相匹配融券余额为121,500万余元;未来一年内到期质押股份总计总数596,710,302股,占其拥有我们公司股权总量的81.69%,占公司总股本的32.86%,相匹配融券余额为134,000万余元。
(4)这次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不会有非营利性资金占用费、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企业权益的情况。
(5)股份质押事宜对企业生产运营、公司治理结构、业绩补偿责任执行忍不造成实质危害。
(6)此次股权补充质押系原来融资一部分质押贷款品更换,不属于新增加股权融资分配,原质押贷款品撤押后有益于大股东的资产整合。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优良,具有履约情况,质押贷款风险性在可控范围以内,此次股份质押不会有平仓风险。如出现平仓风险时,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及时采取包含但是不限于提前还贷或维持保证金等举措解决以上风险性。
(7)对于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企业最近一年又一期所发生的资金往来、关联方交易、贷款担保等重要权益往来账户状况,公司已经按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及其它有关相关法律规定立即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有损害上市企业权益的情况。主要可参考我们公司刊登于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相关定期报告及临时性公示等披露文档。
企业将持续关注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和质押贷款风险性状况,并按有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簿文档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讯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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