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杉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杉杉集团”)拥有宁波市杉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企业”)股权782,222,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55%。此次股份质押前,杉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计质押贷款总数512,363,87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量的65.50%,占公司总股本的22.63%。此次股份质押后,杉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计质押贷款总数(含此次)529,493,87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量的67.69%,占公司总股本的23.39%。
依据《杉杉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杉杉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承诺,杉杉集团已各自将其持有的我们公司10,800亿港元和5,200亿港元无限售流通股质押贷款给联储证券有限公司,质押贷款主要用途为分别从“22杉EB1”和“22杉EB4”可交换企业债券投资者互换股权和今天债卷偿还公司担保。(详细公司在2022年8月20日、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25日和2022年11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有关公示)
此前,公司收到杉杉集团通告,依据“22杉EB1”和“22杉EB4”股票发行有关承诺同时结合其现阶段的贷款担保状况,杉杉集团现拟向其持有的我们公司1,068亿港元和64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补充质押给此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并把这部分股权各自划拨至杉杉集团和可互换企业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设立的“杉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面对专业投资者公开增发可交换企业债券质押专用账户”和“杉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面对专业投资者公开增发可交换公司债券(第四期)质押贷款专用账户”,准备用于对可交换企业债券投资者互换股权和今天债卷偿还给予填补贷款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此次股份质押基本概况
以上拟质押股份中,为“22杉EB1”可交换企业债券投资者互换股权和今天债卷偿还给予填补担保的1,068亿港元无限售流通股的质押贷款办理手续已经办理中。申请办理完成后,杉杉集团划拨至“杉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面对专业投资者公开增发可交换企业债券质押专用账户”里的股权总数将总计做到11,868亿港元,占我们公司总市值占比将总计做到5.24%。杉杉集团申请办理进行以上股份的补充质押相关手续,企业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此次质押股份不会有被用作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宜的贷款担保或其它确保主要用途。
3.公司股东总计质押股份状况
此次质押贷款申请办理结束后,以上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4.大股东股份质押状况的许多表明
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将来六个月内无到期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没有六个月内)无到期质押股份。杉杉集团现阶段运营正常的,资信情况优良,具备一定的风险性控制力,质押股份不会有平仓风险或者被强行平仓的情况。
杉杉集团不会有根据非营利性资金占用费、违规担保、关联方交易等损害上市企业权益的状况。此次股份质押预估不会对公司生产运营和公司治理结构造成影响。
企业将根据法律法规的需求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市杉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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