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简述
2023年1月16日,浙江省金洲管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金洲管道”或“企业”、“上市企业”、“我们公司”)大股东新疆霍尔果斯万木隆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万木隆项目投资”)与晨巽(上海市)建材有限公司(下称“晨巽企业”)签定《股份转让协议》,万木隆项目投资拟通过国有资产转让方式向晨巽企业转让其持有的上市企业110,559,279股股权,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1.24%,标底股份的出让合同款为人民币97,360万余元(下称“此次股权转让”或“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万木隆项目投资拥有上市企业110,559,279股股权,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量的21.24%,为发售公司控股股东。万木隆项目投资为孙进峰老先生、封堃老先生、李妙趣女性掌控的公司,孙进峰老先生、封堃老先生、李妙趣女性系发售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后,万木隆项目投资将不必为发售公司控股股东,晨巽企业将会成为发售公司控股股东,寿光国资局将会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1月18日公布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里的有关公示。
二、本次交易的工作进展
1、企业前不久收到晨巽公司通知,本次交易已经取得潍坊市国资公司开具的《关于同意晨巽(上海)实业有限公司收购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批复》(潍国有资本发[2023]11号),拟同意晨巽企业通过国有资产转让方法回收万木隆项目投资拥有金洲管道110,559,279股股权(占上市企业总股本的21.24%)。
2、企业前不久收到晨巽公司通知,本次交易已收到市场监管总局开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核查确定[2023]128号),详情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要求,经初步审查,现确定,对晨巽(上海市)建材有限公司回收浙江省金洲管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份案不执行进一步核查。你公司自即日起能够执行集中化。此案涉及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以外的其他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办理。”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买卖双方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合同约定的起效标准已经全部达到,《股份转让协议》已然起效。
三、其他事宜表明
此次股权转让有待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企业将持续关注并立即公布相关事宜工作进展,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簿文档
1、潍坊市国资公司开具的《关于同意晨巽(上海)实业有限公司收购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批复》(潍国有资本发[2023]11号)
2、市场监管总局开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核查确定[2023]128号)
3、晨巽(上海市)建材有限公司《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省金洲管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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