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新的希望”)于2023年3月13日接到大股东希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希望集团”)工作的通知,希望集团拟以其持有的企业一部分A股个股为标底(下称“标的股票”)用以发售“希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面对专业投资者公开增发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下称“今天可交换债券”)。本次发行可交换债券事宜已经获得深圳交易所无异议函《关于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圳函〔2022〕629号】。依据希望集团工作的通知,今天可交换债券发售将采取个股贷款担保及私募基金方式,希望集团会以其合理合法拥有的企业A股个股以及孳息做为贷款担保及信托财产,以保证今天可交换债券持有者互换标的股票和今天可交换债券利息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全额兑现。申请办理贷款担保及信托登记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今天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德邦证券股份公司(下称“德邦证券”),今天可交换债券发售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设立贷款担保及信托财产专用账户,帐户名叫“新的希望-德邦证券-23期待E1贷款担保及信托财产专用账户”。
希望集团及德邦证券在今天股票发行前把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办标的股票的贷款担保及信托登记,将635,816,4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1%)新希望股票划归以上贷款担保及私募基金专用账户。在相关可交换公司债券婚姻存续期间,希望集团授权委托德邦证券做为受托管理人,依照希望集团的想法委托履行投票权,不得危害今天可交换债券持有者利益。
此次贷款担保及信托登记结束后,希望集团立即持有公司股份494,063,288股(没有贷款担保及私募基金专用账户拥有股权),持股比例为10.89%;希望集团根据子公司南方地区期待建材有限公司间接性持有公司股份1,328,957,185股,持股比例为29.28%;“新的希望-德邦证券-23期待E1贷款担保及信托财产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35,816,404股,持股比例为14.01%。此次贷款担保信托登记结束后,不会导致大股东及实控人产生变化,不构成全面要约收购。
企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及其其他规范性文件的需求,立即执行自然人股东申请办理股权贷款担保信托登记事宜进度的信息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有限责任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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