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定提案的情况;
2、此次股东会不属于变动上次股东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1、举办时长
(1)现场会议时长: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14:30
(2)网上投票时长: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
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http://wltp.cninfo.com.cn)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9:15至15:00阶段的随意时长。
2、现场会议举办地址:山东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社区峨嵋三路5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法:此次会议采用当场决议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老总秦龙老先生
6、此次会议的集结、举行和决议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大会参加状况
(1)公司股东参加的整体情况:进行现场和网上投票股东及公司股东法定代理人15人,意味着有投票权股权404,659,421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62.5105%(截止到此次股东会除权日,企业总市值为649,670,812股,在其中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324,900股,这次股东会有投票权股权数量为647,345,912股)。在其中:进行现场网络投票股东及公司股东法定代理人8人,意味着有投票权股权362,050,317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55.9284%。根据网上投票股东及公司股东法定代理人7人,意味着有投票权股权42,609,104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6.5821%。
(2)中小股东参加的整体情况: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公司股东法定代理人5人,意味着有投票权股权9,952,374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5374%。在其中:进行现场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意味着有投票权股权0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利用网上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公司股东法定代理人5人,意味着有投票权股权9,952,374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5374%。
(3)董事、公司监事参加了大会,一部分高管人员出席了大会。
(4)德恒上海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此次股东会开展印证,并提交法律意见书。
二、提议决议和表决状况
此次股东会采用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决议并通过了下列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404,626,421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18%;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33,0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82%。
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9,919,37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99.6684%;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33,0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3316%。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404,626,421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18%;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33,0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82%。
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9,919,37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99.6684%;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33,0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3316%。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404,626,421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18%;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33,0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82%。
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9,919,37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99.6684%;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33,0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3316%。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404,626,421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18%;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33,0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82%。
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9,919,37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99.6684%;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33,0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3316%。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许华山女士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务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404,659,421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9,952,37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列席会议的相关性公司股东秦龙老先生、林文龙老先生、金胜勇老先生、秦靖博老先生、青岛市森忠林公司商务咨询管理处(有限合伙企业)、青岛市森伟林公司商务咨询管理处(有限合伙企业)、青岛市森宝林公司商务咨询管理处(有限合伙企业)、青岛市森玲林公司商务咨询管理处(有限合伙企业)、新疆省鑫石创盈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及新疆省恒厚创盈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回避表决本提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9,952,374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9,952,37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404,659,421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9,952,37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404,626,421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18%;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33,0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82%。
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9,919,37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99.6684%;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33,0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3316%。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404,626,421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18%;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33,0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82%。
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9,919,37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99.6684%;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33,0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3316%。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404,659,421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9,952,37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1、法律事务所名字: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2、印证侓师名字:谢显清、王筱宁
3、法律意见:公司本次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出席本次大会工作的人员及其此次会议的召集人的法律主体、此次会议的提案及其决议程序流程、决议结论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会议申请的决定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市森麒麟轮胎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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