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会议召开状况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一届股东会第二十一次大会于2023年3月13日以当场融合通信方式在企业会议室召开。会议报告已经在开会根据电子邮件的形式送到企业整体执行董事。此次会议应参加执行董事9人,真实参加执行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毅老先生集结并组织,监事、一部分管理层出席。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理合法、合理。
二、董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经与会董事决议表决,产生决定如下所示:
(一)表决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企业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受权,股东会觉得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授于标准早已造就,允许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首次授于日是2023年3月13日,并同意以授于价钱14.08元/股向对符合条件的234名激励对象授于500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
独董对该事项发布了一致同意自主的建议。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有关公示及文档。
决议结论:允许9票,抵制0票,放弃0票。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示序号:2023-017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职工监事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部公司监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举办状况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一届职工监事第十七次大会于2023年3月13日以当场融合通信方式在企业会议室召开。会议报告已经在开会根据电子邮件的形式送到企业整体公司监事。此次会议应参加公司监事3人,具体参加公司监事3人。会议由企业监事长卢源远老先生集结并组织。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理合法、合理。
二、 监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经参会公司监事决议表决,产生决定如下所示:
(一)表决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职工监事对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置的激励对象获授员工持股计划的前提条件是不是造就进行核实,觉得:
企业不会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所规定的严禁执行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企业具有执行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主体;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所规定的任职要求,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下称“《激励计划》”)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标准,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以及引言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范畴,其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法律主体合理合法、合理。
企业明确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企业《激励计划》以及引言中关于授予日的有关规定。
因而,职工监事允许企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于日是2023年3月13日,并同意以授于价钱14.08元/股向对符合条件的234名激励对象授于500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有关公示及文档。
决议结论: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示序号:2023-018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员工持股计划初次授予日:2023年3月13日
员工持股计划初次授于总数:500亿港元,占目前公司净资产总额46,350.00亿港元的1.08%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员工持股计划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下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所规定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于标准早已造就,结合公司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受权,公司在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一届股东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职工监事第十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明确初次授于日是2023年3月13日,以14.08元/股的授于价钱向对符合条件的234名激励对象授于500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表明如下所示:
一、员工持股计划授于状况
(一)此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于已履行决策制定和信息公开状况
1、2023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股东会第二十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提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有关提案发布了单独建议。
同一天,公司召开第一届职工监事第十六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提案,公司监事会对该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进行核查并提交了有关审查建议。
2、2023年2月24日,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结合公司别的独董委托,独董王琨做为征选人便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的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提案向领导公司股东征选选举权。
3、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6日,企业对该激励计划初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册在公司内部展开了公示公告。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和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相关的一切质疑。2023年3月7日,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且于2023年3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股东会第二十一次大会与第一届职工监事第十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布了单独建议,觉得初次授于标准早已造就,激励对象法律主体真实有效,明确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要求。独立董事对初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册进行核查并做出了审查建议。
(二)此次开展的员工持股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员工持股计划差别状况
此次授于事宜的相关介绍与企业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的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一致。
(三)股东会有关合乎授于要求的表明,独董及职工监事公开发表确立建议
1、股东会对此次授于是不是符合要求的有关表明
依据激励计划里的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授于条件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相反,若下述任一授于标准未实现的,则无法向激励对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
(1)企业未出现如下所示任一情况:
①近期一个财务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会出示否定意见或是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近期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会出示否定意见或是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③上市以来近期36个月发生过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章程、公开承诺开展股东分红的情况;
④有关法律法规不可推行员工持股计划的;
⑤证监会评定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出现如下所示任一情况:
①近期12个月被证交所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②近期12个月被证监会以及内设机构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③近期12个月因重要违规行为被证监会以及内设机构行政处分或是采用市场禁入对策;
④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规定的不可出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的;
⑤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参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证监会评定其他情形。
董事会通过用心审查,明确公司与激励对象都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况,亦不会有不可以授于或不可变成激励对象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颁发标准早已造就。
2、职工监事对此次授于是不是符合要求的有关表明
(1)企业不会有《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所规定的严禁执行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企业具有执行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主体;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所规定的任职要求,合乎《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标准,合乎《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范畴,其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法律主体合理合法、合理。
(2)企业明确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合乎《管理办法》及其《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有关规定。
因而,职工监事允许企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于日是2023年3月13日,并同意以授于价钱14.08元/股向对符合条件的234名激励对象授于500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
3、独董对此次授于是不是符合要求的有关表明
(1)结合公司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受权,股东会明确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于日为2023年3月13日,该授于日合乎《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及其《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于日的有关规定。
(2)没有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所规定的严禁执行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企业具有执行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主体。
(3)企业明确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最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激励计划相关任职要求的相关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标准,合乎本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范畴,其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法律主体合理合法、合理。
(4)企业不会有向激励对象给予借款、担保或其它财务资助计划或合理安排。
(5)企业执行本激励计划有益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构造,创建、完善企业绩效考核体系,提高企业核心骨干负责人对完成公司持续、持续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独董允许企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于日为2023年3月13日,并同意以14.08元/股的授于价钱向对符合条件的234名激励对象授于500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
(四)初次授于实际情况
1、初次授于日:2023年3月13日。
2、初次授于总数:500亿港元,占目前公司净资产总额46,350.00亿港元的1.08%。
3、初次授于总数:234人。
4、初次授于价钱:14.08元/股。
5、个股由来: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企业A股普通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所属时限和所属分配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限自员工持股计划初次授于之日起止激励对象获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有所属或废止无效之日止,一般不超过60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员工持股计划在激励对象达到相对应所属条件时将按照约定占比分批所属,所属日应为买卖日,不得在以下时间段内所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上半年度汇报公示前30日,因特殊情况延迟年报、上半年度汇报公示日期,自原预定公示日前30日开始计算,至公示前1日;
②企业季度总结报告、年报披露时间、业绩快报通告前10日;
③自很有可能对该企业股票以及衍化种类成交价造成很大影响的大事件产生之日或是进到决策制定之日,至依规公布之日;
④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内。
以上“大事件”为公司发展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理应公布的买卖或其它重大事情。
如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对不可所属期间另有规定的除外,以有关规定为标准。
本激励计划初次授予限制性股权的所属时限和所属分配详细如下:
在相关承诺时间段内未所属的员工持股计划或因为没有达到所属标准而无法申请办理所属的该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可所属,废止无效。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获授的员工持股计划在所属前不得转让、用来贷款担保或清偿债务。激励对象已获得授但还没有所属的员工持股计划因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股等情况提升的股权与此同时受所属标准管束,且所属以前不得转让、用来贷款担保或清偿债务,若到时候员工持股计划不可所属的,则由于上述情况缘故得到的股权一样不可所属。
7、激励对象名册及授于状况
注:1、以上一切一名激励对象根据所有有效期内员工持股计划获授的本企业股票都未超出企业净资产总额的1.00%。企业所有期限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到的标的股票数量总计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总额的20.00%。预埋利益占比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于利益数量20.00%。
2、本方案初次授于激励对象不包含独董、公司监事、直接或总计拥有上市企业5%之上股权股东、发售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配偶、爸爸妈妈、儿女及外籍员工。
3、预埋部分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成功后12个月明确,经股东会明确提出、独董及职工监事发布确立建议、辩护律师发布技术专业建议并提交法律意见书后,企业在规定网址按照要求及时有效公布激励对象有关信息。
4、以上中标值如出现数量和各分项目标值总和末尾数不符合,均是四舍五入缘故而致。
二、独立董事对初次授于激励对象名册证实的状况
1、本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于激励对象都不存有《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规定的不可变成激励对象的情况:
(1)近期12个月被证交所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2)近期12个月被证监会以及内设机构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3)近期12个月因重要违规行为被证监会以及内设机构行政处分或是采用市场禁入对策;
(4)具备《公司法》所规定的不可出任董事、高管人员情况的;
(5)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参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评定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直接或总计拥有上市企业5%之上股权股东或控股股东及配偶、爸爸妈妈、儿女及外籍员工。
3、本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于激励对象名册工作人员合乎《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及其《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要求,合乎《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标准,合乎本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标准。
综上所述,职工监事允许企业本激励计划初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册,允许企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于日为2023年3月13日,并同意以14.08元/股的授于价钱向对符合条件的234名激励对象授于500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
三、激励对象为执行董事、高管人员的,在员工持股计划授于日前6月售出公司股权状况的表明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于激励对象中没有董事、高管人员。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方法与销售业绩危害计算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投资性房地产及明确方式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企业挑选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员工持股计划的投资性房地产,并且于2023年3月13日用该方法对初次授予第二类员工持股计划开展计算。实际主要参数选择如下所示:
1、标底股票价格:28.85元/股(初次授于日收盘价格);
2、有效期限分别是:12月、24月、36月(授于日至每一期第一个所属日期限);
3、历史波动率:25.8881%、25.0166%、29.2493%(选用科技创新50最近一年、2年、三年的波动性);
4、无风险利润:1.50%、2.10%、2.75%(选用中央人民银行制订的金融企业1年限、2年限、3年限基准贷款利率)。
(二)预估员工持股计划执行对历期经营效益产生的影响
企业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明确授于日员工持股计划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而确定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费等费用将在激励计划的执行过程中按所属分配比例摊销费。由本激励计划所产生的鼓励成本费将于经常性损益中税前列支。
依据中国会计准则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对历期会计成本产生的影响见下表所显示:
注:1、以上数值并不等于最后的会计成本,具体会计成本与授于日、授于价格与所属总数有关,激励对象在所属前辞职、企业绩效考评或个人绩效考核无法达到相匹配标准化的会相应减少具体所属总数从而降低股份支付费用。与此同时,企业提示公司股东留意可能出现的摊低危害。
2、以上对企业经营业绩影响最后的结果会以会计事务所开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标准。
企业以现在信息内容基本可能,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费对期限内各年净利润有很大的影响。但是同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台后,将进一步提升职工的凝集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起营销团队的热情,进而提升运营效率,给他们带来更高经营效益和实际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觉得截止到本法律意见书出示之日,企业执行此次授于已获得了目前必须的准许和受权;此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于标准已造就,企业执行此次授于合乎《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建议
上海市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做为独立财务顾问觉得: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于相关事宜取得了目前必须的受权和准许;企业不会有不符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授于标准的情况;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日、授于价钱、初次授于目标、初次授于总数等明确合乎《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示序号:2023-014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是被否定提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 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3月13日
(二) 股东会举办地点:北京海淀区翠湖西环路专业知识客观商务大厦
(三) 列席会议的优先股公司股东、特别表决权公司股东、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投票权数量状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此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老总姚毅老先生组织。大会选用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此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及决议程序流程合乎《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 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以当场与通信紧密结合方法参加9人;
2、 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以当场与通信紧密结合方法参加3人;
3、 董事长助理顾宝兴老先生参加了大会;别的管理层出席了大会。
二、 提案决议状况
(一) 非累积投票提案
1、 提案名字:《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 提案名字:《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3、 提案名字:《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4、 提案名字:《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5、 提案名字:《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 涉及到重大事情,应表明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三) 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1、此次股东会的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宜,早已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允许根据。
2、此次股东会的议案1-4对中小股东展开了独立记票。
3、此次股东会的议案4涉及到关联方交易,关系公司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状况
1、 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
侓师:李诗滢、王圆
2、 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此次股东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资质、参加现场会议工作人员资质、决议程序流程及决议结论合乎法律法规、法规及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议决议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示序号:2023-015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消息知情者交易企业股票状况的
自检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2月23日举办第一届股东会第二十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提案,并且于2023年2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有关公示及文档。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以及企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消息知情者在激励计划议案公布披露前6个月,即2022年8月23日至2023年2月23日(下称“自纠自查期内”)交易企业股票情况进行自纠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查的范畴与程序流程
1、审查目标为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消息知情者(下称“审查目标”)。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消息知情者填写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审查目标在自查自纠期内交易企业股票情况进行查看确定,然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看证实。
二、审查目标交易企业股票说明
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纠自查期内,全部审查目标都不存有交易企业股票的举动。
三、审查结果
企业在筹备激励计划事宜环节中,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企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企业内部保密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苛限制参加筹备探讨的工作人员范畴,对接触到了内幕消息的有关公司员工及中介服务及时了备案,并制定了对应的保护措施。
经核实,在激励计划议案公布披露前六个月内,没有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消息知情者存有运用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幕消息开展股票交易个人行为或是泄漏激励计划相关内幕消息的情况。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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