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2023年3月13日,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各自接到莱阳市同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合作伙伴李玉强老先生、张京理老先生《关于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告知函》,函告内容如下:
李玉强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83,958股,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0.642%,张京理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69,973股,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0.535%,上述情况股权均是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股权由来均系莱阳市同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散伙,根据证劵非交易过户形式获取。
李玉强老先生、张京理老先生于2023年3月13日各自将持有的公司股权390,000股、466,000股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信证券”)展开了约定购回式股票交易,并办理手续。
一、此次约定购回式股票交易状况
二、本次交易前后左右股东持股状况
三、其他相关表明
(1)李玉强老先生、张京理老先生此次的买卖均符合上海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
(2)待购买期内,相对应标底股权相对应的参加企业股东会、递交提议和决议等公司股东或持有者支配权,由安信证券各自依照李玉强老先生、张京理先生书面意见履行。
(3)待购买期内,相对应标底股权所产生的有关利益(包含股票分红、债务兑息、派股、 转赠股权、配资和配股债卷等)各自属于李玉强老先生、张京理老先生。
(4)待购买期内,李玉强老先生、张京理老先生最好提前购买相对应标底股权,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和约定书明令禁止情况以外。
(5)购买到期,如李玉强老先生或张京理先生毁约且无法与安信证券商议健全处理,安信证券有权利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交易规则处理相对应标底股权。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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