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湘印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股东会于近期接到证券事务代表朱大兴区书面离职报告,其因个人工作原因辞掉企业证券事务代表职位。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朱大兴区未持有公司股份。朱大兴区的辞职申请自送到董事会生效日起效,其离职后将没有在公司及分公司出任一切职位,亦也不会影响企业有关工作的正常使用。
朱大兴区任职期认真履职、勤勉尽责,董事会并对自就职至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三湘印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0863 证券简称:三湘印象 公示序号:2023-009
三湘印象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公司诉讼的进展公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湘印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31日、2022年12月14日、2023年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布《关于公司诉讼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05)、《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46)、《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3-003),公司向上海市杨浦区法院提起诉讼上海市金杖资本管理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徐洪并未向我们公司收取的控股子公司股份回购款(下称“本案子”),上海市杨浦区法院已对该案子做出一审判决((2022)沪 0110 民初 6624 号《民事判决书》)。2023年1月12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杨浦区法院发来《民事上诉状》。2023年3月13日,公司收到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来《民事判决书》((2023)沪02民终1867号《民事判决书》)。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民事裁定书基本概况
1、驳回申诉,驳回上诉;
2、二审诉讼费用44,242元,由原告徐洪压力;
3、本判决为最终判决。
二、别的诉讼仲裁事宜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我们公司及子公司并没有应公布但未公布的别的重大诉讼、诉讼事宜,别的起诉、诉讼状况参照企业公布的定期报告和《关于公司诉讼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05)。
三、对企业的危害
企业将根据有关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和需求进行对应的账务处理,并立即依照有关标准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最后危害额度以年度审计报告结论为标准。企业可依法认为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主动采用相关法律法规对策维护保养公司与股东权益。
四、其他情形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发展选中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企业全部信息均在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的信息为标准,烦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留意风险性。
五、备查簿文档
《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三湘印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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