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一、境外投资的相关情况
株洲市中车时代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分别于2022年9月22日、2022年10月21日举办第六届股东会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车时代半导体中低压功率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的议案》,允许中低压电力电子器件产业发展工程项目,投资额约rmb1,111,869万余元,在其中中低压电力电子器件产业发展(宜兴市)一期基本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株洲中车时期半导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兴市中车时代半导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宜兴市中车时代半导体材料”),投资额约rmb582,583万余元。之上事宜,实际详细公司在2022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有关《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中低压功率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35)。
二、境外投资工作进展
前不久,宜兴市中车时代半导体材料参加了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在网上挂牌上市方法公开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价,取得成功拍得序号为“2022G02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和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宜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下称“《出让合同》”)。
以上事宜不构成关联方交易,亦不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产重组。
三、《出让合同》主要内容
出让人: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买受人:宜兴市中车时代半导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土地序号:320282-024-168-0001-000
转让宗地面积:238,246平米
转让土地部位:宜兴市屺亭街道社区寺东村、三阳小区
转让土地主要用途:工业生产
转让期限:50年
转让合同款:rmb14,367万余元
四、签定《出让合同》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获得是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条件,有利于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完成企业的发展战略发展布局,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此次获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自有资金均是宜兴市中车时代半导体材料自筹资金,也不会对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整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防范
此次签定《出让合同》后,公司已需要办理相对应权属证书等方面的工作,工程建设还需要获得政府部门的整体规划、环境保护、安全性、施工许可等有关相关手续,相关事宜尚存在一定的可变性。企业将高度关注以上境外投资事宜的后续工作进展,加强风险管理。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市中车时代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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