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依据分配,截至2023年4月14日收盘后并未股权转让的“永东可转债”企业会以108元/张(含最后一期贷款利息,价税合计)的价钱期满赎出;此次赎出结束后,“永东可转债”将于深圳交易所挂牌。
2、“永东可转债”终止交易时间:2023年4月12日。在终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之前(即自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4日),“永东可转债”持有者仍可以依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将“永东可转债”转换成企业股票。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批准[2017]393号”文审批,山西省永东化工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17年4月17日发行了340引马镇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个颜值100元,发售总金额34,000万余元,期为六年(即自2017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16日)。
经深圳交易所“深圳上[2017]292号”文允许,企业34,000万余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7年5月12日起在深圳交易所竞价交易,债卷通称“永东可转债”,债卷编码“128014”。
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公司在2017年4月13日公布的《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现就企业“永东可转债”期满兑现挂牌事宜公告如下:
一、兑付方案
结合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期满五个交易日,企业会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票上颜值上调一定比例(含最后一期本年度贷款利息)的价钱给投资者赎出所有未股权转让的可转换债券。具体如下企业将按债券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贷款利息)的价钱赎出未股权转让的可转换债券,即“永东可转债”期满总计兑现108元/张(含最后一期贷款利息,价税合计)。
二、可转换债券终止交易时间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要求:上市企业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20个交易日内前理应最少公布3次提示性公告,提示投资人可转换债券将于转股期完毕前3个交易日内终止交易或是转让事宜。“永东可转债”的到期还款日为2023年4月16日,按照相关规定“永东可转债”将在2023年4月12日逐渐终止交易,2023年4月11日为最后交易日。
在终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之前(即自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4日),“永东可转债”持有者仍可以依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将“永东可转债”转换成企业股票。
三、可转换债券兑现挂牌
“永东可转债”将在2023年4月16日期满,企业将根据国家标准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公布可转债到期兑现及挂牌的有关公示,进行“永东可转债”期满兑现挂牌工作中。
四、别的
咨询部门:企业证券事务部
联系方式:0359-5662069
特此公告。
山西省永东化工厂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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