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企业名字:万科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交易所(A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H股)
股票简称:万科地产A(A股)、万科企业(H股)
股票号:000002(A股)、02202(H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盈安税务顾问公司(有限合伙企业)
居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处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进驻深圳前海商务秘书有限责任公司)
通信地址:深圳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小区科发路深圳南山国际金融中心23楼
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盈嘉众实业公司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居所:深圳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小区科发路83号深圳南山国际金融中心2301
通信地址:深圳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小区科发路深圳南山国际金融中心23楼
一致行动人:深圳德宇众建材有限公司
居所:深圳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小区科发路11号深圳南山国际金融中心2301-2302
通信地址:深圳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小区科发路深圳南山国际金融中心23楼
股权变化特性:降低
签定日期: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撰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定本报告已经获得必须的受权和准许,其执行亦不违背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结构标准中的任何条文,或与其发生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法规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们在万科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有着权利的股权变化情况。
四、截止到本报告签定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法通过一切方法提升或者减少在万科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有着权利的股权。此次股权变动系根据万科地产公开增发H股股权造成信息披露义务人而持万科股份占比处于被动降到5%下列。
五、此次股权变动是按照本报告所标明的信息进行的。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授权委托或是受权别的所有人给予未在报告列载的信息和对该报告做任何表述或是表明。
第一节 释意
在报告中,除非是文中另有所指以外,下列词语主要有以下特殊含意: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概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情况
(二)一致行动人盈嘉众合作经营的相关情况
(三)一致行动人德宇众的相关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董事以及负责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在境内、海外别的上市企业中有着权利的股权达到或超过该企业已发行股份5%的现象
截止到本报告签定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不会有拥有地区、外别的上市企业中有着权利的股权达到或超过已发行股份5%的现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盈安合作经营及其一致行动人盈嘉众合伙系盈安公司为普通合伙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实控及管理的合伙制企业,一致行动人德宇众系盈安企业拥有100%股份全资子公司。盈安合作经营、盈嘉众合作经营及其德宇众相互关系图例表明如下所示:
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盈安合作经营与盈嘉众合伙、德宇众组成一致行动关联。
第三节 股权变动目地
一、此次股权变动的效果
盈安合作经营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万科股份总数没变化,此次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变动系根据万科地产公开增发H股股权致使持有万科股份占比处于被动降到5%下列。盈安合作经营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证券法》和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上市类第1号》的有关规定公布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不是有心不久的将来12个月内提升或者减少它在上市企业中有着权利的股权
截止到本报告签定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现阶段暂时没有不久的将来12个月内提升或者减少它在上市企业中有着权利的股份的方案,如果将来产生有关股权变动事宜,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股权变动方法
一、此次股权变动方法
万科地产于2023年3月9日以每一股13.05港币的价钱,向不得少于六名承配人(其以及最后实益拥有者并不是万科地产之关联人员(界定见香港上市规则)),取得成功发放及发售数量为300,000,000股之新H股(下称“此次配股”)。此次配股结束后,盈安合作经营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不会改变,但是由于企业总市值提升(由11,630,709,471股增加至11,930,709,471股)而造成占股比例由5.04%处于被动稀释液至4.91%。
二、此次股权变动前后左右信息披露义务人们在上市企业中有着的利益状况
此次股权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显示:
注:表中“占股比例”的单项工程数据加数量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出现细微差别,均因测算过程的四舍五入而形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们在上市企业中有着权利的股权的权力限定状况
截止到本报告签定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盈安合作经营拥有的上市公司A股个股总计被质押贷款108,99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一致行动人盈嘉众合作经营拥有的上市公司A股个股总计被质押贷款245,61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交易挂牌交易股份的状况
信息内容责任公布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签定之日前6个月不会有交易上市公司股份的现象。
第六节 别的重大事情
截止到本报告签定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此次股权变动相关信息展开了属实公布,不会有为防止对该报告具体内容产生误会而务必公布的其他事宜,亦不会有证监会或是深圳交易所依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提供的更多信息。
第七节 备查簿文档
一、备查簿文档
1、盈安合作经营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盈安合作经营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
3、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备查簿地址
本报告及以上备查簿文档置备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公司办公室,以便投资人查看,投资人也可以到深交所网站查看本报告全篇。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自己(及本人所代表组织)服务承诺本报告不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有效、精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和连同的法律依据。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公章):深圳市盈安税务顾问公司(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名):
于文安
2023年3月13日
一致行动人申明
自己(及本人所代表组织)服务承诺本报告不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有效、精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和连同的法律依据。
一致行动人(盖公章):深圳市盈嘉众实业公司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名):
于文安
2023年3月13日
一致行动人申明
自己(及本人所代表组织)服务承诺本报告不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有效、精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和连同的法律依据。
一致行动人(盖公章):深圳德宇众建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名):
于文安
2023年3月13日
附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公章):深圳市盈安税务顾问公司(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名):
于文安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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