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1、根据对企业未来前景的自信以及对企业升值空间的肯定,企业间接控股公司股东中远海运集团以及国有独资子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0日期内加持了企业A股、H股股权(下称“初次加持”);中远海运集团或者其子公司方案自初次加持逐渐生效日12个月加持企业A股和H股,拟加持公司股权的总额不少于15亿人民币,并且不超出30亿人民币(含初次加持,下称“此次增持计划”)。
2、自初次加持逐渐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中远海运集团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总计加持了企业A股股权115,087,287股,约占公司截止到2023年3月10日已发售总股本的0.72%;中远海运集团国有独资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场内交易方法总计加持了企业H股股权35,822,000股,约占公司截止到2023年3月10日已发售总股本的0.22%。持股额度总计约为人民币16.77亿人民币。此次增持计划并未执行结束,中远海运集团或者其附设公司将继续执行此次增持计划。
3、截止到2023年3月10日,中远海运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总计持有公司A股股权6,629,619,897股,约占公司截止到2023年3月10日已发售A股总股本的52.04%。依照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相关规定,中远海运集团已经在2023年3月13日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香港交易所”)递交连着其子公司截止到2023年3月10日总计持有公司A股股权状况的《权益披露通知》,自然人股东和广大投资者都可以在香港交易所网址查看该《权益披露通知》;为了保证A股投资人同歩把握控投股东持股信息内容,企业通过信息公开特定媒体发布此次大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示。
一、加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一)加持行为主体以及与本公司的关联
加持主体为中远船务控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远海控”、“企业”或“我们公司”)间接控股公司股东我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远海运集团”)或者其子公司。
(二)加持行为主体已拥有股份的状况
初次加持前,中远海运集团立即持有公司1,394,359,573股A股,利用其控股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性持有公司5,924,873,037股A股,利用其国有独资子公司间接性持有公司190,000,000股H股;中远海运集团立即及间接性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总共7,509,232,610股,约占公司截止到2023年3月10日已发售总股本的46.65%。
(三)加持行为主体在此次公示以前十二个月内已公布增持计划的完成状况
企业分别于2022年6月11日、7月22日及11月22日发布消息,公布加持行为主体执行增持计划的工作进展。详细有关公示(公示序号:2022-038,2022-044,2022-073)。
二、增持计划具体内容
根据对企业未来前景的自信以及对企业升值空间的肯定,加持行为主体方案自初次加持逐渐生效日12个月,依据企业股票价格调整情况和资产行业整体发展趋势,以自筹资金适时加持企业A股和H股,拟加持公司股权的总额不少于15亿人民币,并且不超出30亿人民币(含初次加持),详细有关公示(公示序号:2022-030)。
三、增持计划的实行进度
自初次加持逐渐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中远海运集团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总计加持了企业A股股权115,087,287股,约占公司截止到2023年3月10日已发售总股本的0.72%;中远海运集团国有独资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场内交易方法总计加持了企业H股股权35,822,000股,约占公司截止到2023年3月10日已发售总股本的0.22%。持股额度总计约为人民币16.77亿人民币。
此次增持计划并未执行结束,中远海运集团或者其子公司将于遵循沪港两地上市标准及最新法律法规前提下,继续执行此次增持计划。
截止到2023年3月10日,中远海运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总计持有公司A股股权6,629,619,897股,持有公司H股股权225,822,000股;中远海运集团立即及间接性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总共6,855,441,897股,约占公司截止到2023年3月10日已发售总股本的42.59%^[1]。
^[ 1]2022年10月9日,中远海运集团与上海汽车工业(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上汽汽车公司总部”)签订合同,根据无偿划转方式进行其持有的我们公司804,700,000股A股股权无偿划转至上汽汽车公司总部,并且于2022年11月10日申请办理结束过户登记办理手续,中远海运集运集团公司立即及间接性拥有我们公司股权数量及该等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占比相应减少。详细有关公示,公示序号:2022-059、068、071。
四、增持计划执行不确定性风险性
此次增持计划执行可能出现因金融市场状况产生变化,造成增持计划没法达到预期风险。如果在增持计划执行过程中发生以上风险性,企业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宜表明
1、此次增持计划合乎《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此次增持股份方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产生变化。
2、中远海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服务承诺,在加持执行期内及法定时限内不高管增持持有的公司股权。
3、截止到2023年3月10日,中远海运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总计持有公司A股股权6,629,619,897股,约占公司截止到2023年3月10日已发售A股总股本的52.04%。依照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相关规定,中远海运集团已经在2023年3月13日根据香港交易所递交连着其子公司截止到2023年3月10日总计持有公司A股股权状况的《权益披露通知》,自然人股东和广大投资者都可以在香港交易所网址查看该《权益披露通知》;为了保证A股投资人同歩把握控投股东持股信息内容,企业通过信息公开特定媒体发布此次大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示。
4、企业将持续关注中远海运集团或者其子公司加持公司股权的相关情况,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远船务控投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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