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 在不考虑拟议交易及本次要约收购的情况下,公司股票本身面临强制退市的风险:由于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2年4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如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在公司2022年年报披露后,公司股票将触发财务类强制退市。根据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2年度未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712,000万元至-854,000万元,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要约收购存在可能无法在公司2022年年报披露前(即公司股票触发强制退市前)完成或发出、甚至可能无法在公司股票摘牌前发出的风险:本次要约收购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触发的中国国航法定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将在中国国航取得山航集团控制权后方会正式发出。同时,在公司2022年年报披露后,如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面临强制退市风险。基于拟议交易当前进展,本次要约收购存在可能无法在公司2022年年报披露前(即公司股票触发强制退市前)完成或发出、甚至可能无法在公司股票摘牌前发出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 若本次要约收购能够在公司2022年年报披露前(即公司股票触发强制退市前)完成,则存在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公司股票摘牌前剩余可交易时间较短或甚至没有的风险:(一)若本次要约收购在公司2022年年报披露前完成但未实现公司主动终止上市之目的,则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8.7条、第9.3.12条、第9.6.1条、第9.6.2条及9.6.10条规定,公司股票将自要约收购期限届满至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前停牌,并在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后复牌,但在公司2022年年报披露并触发强制退市后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将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二)若本次要约收购在公司2022年年报披露前完成并实现公司主动终止上市之目的,则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8.7条、第9.7.6条及第9.7.11条规定,公司股票将自要约收购期限届满至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前停牌,并在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后继续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且不设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予以摘牌。(三)根据上述分析,基于拟议交易及本次要约收购当前进展,存在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公司股票摘牌前剩余可交易时间较短或甚至没有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5条规定,公司因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情形,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此公司应当在股票交易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由于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2年4月1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若公司2022年度出现“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等情形,在2022年年报披露后,公司股票将因触发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4),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未经审计),预计公司2022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若本次要约收购(定义见后文)未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完成并实现公司主动终止上市之目的,则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及第9.3.12条规定,如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触发财务类强制退市,公司应当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规定,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31日、2月14日、2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023-07、2023-08)。在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将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1、2022年6月14日,中国国航、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航集团”)和山钢金控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简称“山钢金控”)签署《关于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框架协议》(简称“《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中国国航拟受让山钢金控持有的山航集团股权并拟向山航集团增资,并且中国国航亦拟与山航集团的其他股东进一步沟通并确定对山航集团的投资安排,中国国航拟通过前述交易合计持有山航集团不低于66%的股权,并取得山航集团控制权(简称“拟议交易”)。拟议交易将导致中国国航在山航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国航应向山航股份除中国国航及山航集团以外的其他股东发出全面要约(简称“本次要约收购”)。
截至目前,拟议交易相关方虽已签署交易文件,但拟议交易尚需获得全部必需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实施。且交易文件中约定,若拟议交易在2023年4月30日之前未完成,包括因任何原因未取得内外部决策、批准或许可,中国国航有权终止交易文件。因此,拟议交易能否实施完成以及具体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此外,本次要约收购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触发的中国国航法定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将在中国国航取得山航集团控制权后方会正式发出。基于拟议交易当前进展,本次要约收购存在可能无法在公司2022年年报披露前(即公司股票触发强制退市前)完成或发出、甚至可能无法在公司股票摘牌前发出的风险。即使本次要约收购能够在公司2022年年报披露前(即公司股票触发强制退市前)完成,仍存在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公司股票摘牌前剩余可交易时间较短或甚至没有的风险。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3年4月29日,目前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经审计的经营业绩将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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