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3月15日在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15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明根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邢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邢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陈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补选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04)。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3月31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通知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
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邢敏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邢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邢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邢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由于邢敏先生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邢敏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邢敏先生将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邢敏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公司及董事会对邢敏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二、拟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坚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独立董事津贴与其他独立董事相同,陈坚先生当选后将接任邢敏先生原担任的公司董事会及其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陈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已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陈坚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公司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同意提名陈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同意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辞职报告;
2、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坚先生:男,196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发酵工程与食品生物技术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清华大学环境工程学学士,无锡轻工业学院发酵工程硕士、博士。曾任江南大学校长,现任江南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生物工程学院教授;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603359.SH)独立董事;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836547);上海泓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上市);浙江德馨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上市);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截至目前,陈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在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15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31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15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23年3月27日上午9: 30-11: 30、下午1: 30-5: 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155号 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79”,投票简称为“中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制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制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方路遥 詹燕云
联系电话:0579-8687 8687
传真:0579-8687 2218
邮政编码:321300
地址: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155号 公司证券部
2、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和性质: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对列入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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