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名离职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7.7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同意对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在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68.6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同意公司对17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256.69万份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号)、《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号)、《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号)。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股权激励》、《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不影响公司股本,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公司332.99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3月13日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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