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元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20000.00万元
● 委托金融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山东分行人民币定制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 175天
● 审议程序:元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利化工”)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4月8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7万元(含3.7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从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资本保全约定的金融产品或存款产品。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和金额内,资金可以回收滚动,期满后返还公司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详见《元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2022-016),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一、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3年1月1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元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元利”)购买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详见公司2023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3-001)。公司已收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2万元,获得理财收入134.246575万元。财务管理本金和收入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入,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入,保护公司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委托财务管理的资金来自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财务管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山东元利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证监会许可证)〔2019〕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6万股,每股发行价54.96元,募集资金总额125.088.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3、223.00万元。2019年6月17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并发布了天职业字[2019]28065号《验资报告》。2019年6月17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8065号《验资报告》。公司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筹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和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详见公司2022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募集资金储存和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公告号:2022-040)。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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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内部控制委托理财相关风险
1.投资风险
公司购买的金融产品或存款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约定,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但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分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金融产品采购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金融产品采购事项的运行,确保金融资金的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谨慎投资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良好、规模大、能够确保资金安全的发行人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产品的投资方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财务风险。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山东分行人民币定制结构性存款
2、买方:山东元利;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型;
4、理财本金:20000.00万元;
5、产品起点:2023年4月6日;
6、产品期限:175天;
7、产品到期日:2023年9月28日;
8、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50%-3.10%;
9、参考指标:ERU/USD汇率,彭博社在观察期间东京时间每个工作日下午3点“BEIX页面显示的ERU/USD中间价表示为一个EUR可交换的USD数;
10、观察期:产品起始日(含)至产品到期前两个东京工作日(含);
11、收益日期计算规则:实际天数/365,计息期为产品起始日(含)至产品到期日(不含),计息期不调整;
12、收入支付频率:到期一次性支付;
13、税费:根据现行税法和法规,中国建设银行暂时不负责代扣代缴客户购买本产品收入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有关法律、法规、税收政策规定,中国建设银行有权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资
本次购买的中国建设银行浮动收益结构性存款产品,部分本金纳入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资金统一管理,部分收入投资于金融衍生品,产品收入与金融衍生品性能挂钩。
(3)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总额3万元,现金管理产品为资本保护浮动收入,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要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项目的正常运行,不损害股东利益。
(四)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金融产品为资本保全浮动收益产品,属于银行结构性存款,符合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委托财务管理符合募集资金管理要求,投资风险小,在企业可控范围内。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组织实施。公司按照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分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金融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有效发展和标准化运行,确保金融资金的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受托人的情况
委托金融受托人为建设银行,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939),与公司、山东元利、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无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相关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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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85,947.49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2.4万元,其他流动资产34万元,499.95万元。公司委托财务管理金额为2万元,占最近期末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流动资产总额的13.85%。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很大影响。
(3)委托财务管理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依据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委托财务管理本金根据现金流特征分别在资产负债表中 在“其他流动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出,赎回时产生的财务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出。
六、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资本保全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金融和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最近12个月委托募集资金进行财务管理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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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客户协议》
2.《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元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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