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2022年11月3日,安信数字经济股票发起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许可[2022]2729号文注册。
2、本基金为合同型、开放型。
3、基金管理人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基金登记机构为公司。
4、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19日,本基金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销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的海外投资者、发起人基金提供者,以及法律、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6、本基金通过直销中心、网上直销系统等销售机构公开发售,详见本公告正文。
7、在销售期间,除本公告中列出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公司将在基金经理的网站上公布。请注意公司和销售机构最近的公告和宣传,或致电公司和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
8、根据认购/认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的收取方式,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类别。投资者认购/认购时收取认购/认购费、赎回时收取赎回费,但不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认购/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认购费、赎回时收取赎回费,但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9、如果投资者想购买该基金,他们必须开立该公司的基金账户。投资者不得非法使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认购,也不得非法融资或帮助他人非法认购。
10、销售机构接受认购申请并不意味着申请成功,而只意味着销售机构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以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交易确认和认购股份。投资者可以在股票销售期间多次认购基金股份,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11、本公告仅说明本基金股份销售的相关事项和规定。投资者想了解基金的细节,请详细阅读2023年4月11日发布的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信息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公司网站一起(www.essencefund.com)上述《安信数字经济股票发起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和《安信数字经济股票发起证券投资基金招股说明书》。
12、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司网站通过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了解基金销售情况。
13、投资者可拨打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8-088-088(免费长途电话费)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4、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用账户,募集行为结束前不得使用。募集期间有效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将转换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让份额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各种情况适当调整基金的筹集安排。
16、风险提示
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而波动。投资者根据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风险包括:由于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的影响,个别证券独特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股东持续赎回流动性风险、基金经理在投资经营过程中的经营风险、基金的具体风险等。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和特殊风险见招股说明书的“风险披露”部分。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请仔细阅读基金招股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信息披露文件,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合理判断市场,独立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认真做出投资决策,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份额分为A类股和C类股,其中A类股收取认购费,C类股不收取认购费,但计提销售服务费。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认购(或认购)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股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基金以人民币1.00元的初始面值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亏损或基金净值仍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过去的业绩并不意味着其未来的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基金业绩的保证。
基金经理按照履行职责、诚实信用、谨慎勤奋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回报。基金经理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投资者对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造成的投资风险负责。
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机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香港股票目标股票”),将面临投资环境、投资目标、市场体系和交易规则的独特风险,包括香港股票市场股价波动风险(香港股票市场T+0回转交易,股票没有涨跌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会损失基金的投资回报)、香港证券交易所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香港证券交易所不能正常交易,香港证券交易所标的股票不能及时出售,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请参阅本基金招股说明书“风险披露”章节的具体风险披露。
本基金投资香港证券交易所标的股票投资占股票资产的50%以上。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本基金可以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香港证券交易所标的股票,也可以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香港证券交易所标的股票。基金资产不一定投资香港证券交易所标的股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以及资产支持证券等特殊品种所面临的其他额外风险。请参阅本基金招股说明书“风险披露”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如果投资可能面临与创新企业、海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和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则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波动甚至损失较大的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人除外)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50%,但基金经营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者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出发。
基金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参与融资业务,可能存在杠杆投资风险、对手交易风险等融资业务的独特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的相应日期,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合同期限不得通过召开基金股东大会延长。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股东人数连续50个工作日不足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股东大会。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着自动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存在或潜在的大规模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启用侧袋机制,详见基金合同和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在侧袋机制实施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的缩写进行特殊识别,不处理侧袋账户的认购和赎回。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注意基金启动侧袋机制时的具体风险。
17、公司有权最终解释基金股份销售公告。
一、本次股份销售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安信数字经济股票发起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简称及代码
基金简称:安信数字经济股发起
基金代码:A类:017300;C类:017301
(三)基金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操作模式
合同开放式
(五)基金存续期
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基金股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七)销售对象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的海外投资者和发起人基金提供商,以及法律、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八)销售机构
本基金通过直销中心、网上直销系统等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七部分的相关内容。
(九)基金股份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有效
自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19日,本基金股份发售时间已停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认购情况适当延长销售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基金份额销售之日起3个月。基金管理人也可以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销售。
募集期届满或提前结束后,基金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法律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和基金记录材料。中国证监会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后进行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本基金的发起资金来自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的资金。发起人认购的基金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本基金发起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发起人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认购方法及相关规定
(一)认购方式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二)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人民币1.00元
(三)认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时收取认购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对于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养老金客户和其他投资者实行不同的认购率。
1)养老金客户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率见下表:
A类基金份额认购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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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客户是指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基金和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经营收入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1)国家社会保障基金;2)可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和集合计划;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具体客户资产管理计划;5)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企业年金养老产品;7)个人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产品;8)养老目标基金;9)职业年金计划;10)养老保障管理产品。未来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型养老基金类型,公司将在招聘说明书更新或临时公告中纳入养老客户。
2)本基金其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率如下表所示:
A类基金份额认购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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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多次认购的,认购费用按每次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等级计算。
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不计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基金营销、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四)计算认购份额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和净认购金额。
(1)投资者选择认购A类基金股份的,认购股份的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销售面值
当认购费用适用于固定金额时,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销售面值
认购股份的计算保留在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投资者(非直销中心养老金客户)投资2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资金在募集过程中产生的利息为15元,相应的认购率为1.20%,则可获得的A类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20000/(1+1.20%)=197,628.46元
认购费用=200,000-197,628.46=2,371.54元
认购份额=(197,628.46+15)/1.00=197,643.46份
即投资者(非直销中心养老金客户)投资2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5元,则可获得197、643.46份A类基金份额。
(2)投资者选择认购C类基金股份的,认购股份的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销售面值
认购股份的计算保留在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股份。如果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5元,可获得的C类基金股份为:
认购份额=(10000+15)/1.000=100,015.00份
也就是说,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5元,则可获得100、015.00个C类基金份额。
(五)基金认购限制
1、通过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额外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和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通过基金经理的直销柜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含认购费),最低认购金额为1万元(含认购费);
3、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额外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网上直销的单笔交易上限和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考网上直销说明;
4、在募集期内,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但基金单个投资者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人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比例确认限制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如果基金管理人接受或某些认购申请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避免上述50%的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全部或部分认购申请。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程序
(1)商业银行代销基金,接受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程序
原则上,以下程序适用于代销基金的商业银行。本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相关公告为准。
1、业务处理时间
9个基金份额发售日:00-17:00具体营业日以各销售机构安排为准。
2、开户和认购程序
(1)提前办理银行借记卡,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开户时,需亲自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
1)已完成的银行借记卡;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开户申请表。
(3)提交以下材料办理认购手续
1)已完成的银行借记卡;
2)填写认购申请表。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程序
原则上,以下程序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本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相关公告为准。
1、业务处理时间
9个基金份额发售日:30-15: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开立资金账户(在代销券商处开立资金账户的客户不需要开立该账户)
申请开立资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开立基金账户
申请开立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3)在本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本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以申请认购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的《认购/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要求,以各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
(3)公司直销中心接受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程序
1、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
2、接受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9个基金份额发售日:00一17: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3、申请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时,个人投资者必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警察证、文职证等有效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账户名、账户)及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3)填写《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并签字确认;
(4)填写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权益须知》和《风险提示函》各一份。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赎回、股息、退款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基金账户的账户名称一致。
4、个人投资者在申请认购时,必须提交《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投资者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及签字复印件。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注:个人投资者在办理基金认购业务前,需要对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
5、认购资金的分配
(1)个人投资者在办理认购前,应将全额认购资金转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开立的直销专户:
1)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业务部
银行账号:4420 1501 1000 5253 1785
2)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喜年支行
银行账号:4000 0324 2920 0777 678
3)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凤凰分行
银行账号:4103 3100 0400 0662 8
4)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业务部
银行账号:7559 1872 1710 402
5)中信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信银行罗湖港口支行
银行账号:8110 3014 1320 0268 711
6)交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交通银行红荔支行
银行账号:4438 9999 1010 0069 33132
7)民生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民生银行科苑支行
银行账号:6308 0129 2
8)中国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银行深圳公园大地支行
银行账号:7588 6951 0704
9)兴业银行
账户名称: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工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3370 1010 0102 4806 47
6、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后,将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转移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转移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未确认认购申请的。
3)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在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以在T+2日后(包括T+2日,如果非工作日网点不工作,则推迟)到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公司客服中心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在T+2 今后(包括T+2日,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的,顺延)到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公司客服中心查询。
(4)根据反洗钱法规的要求,公司直销中心不接受投资者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购买基金。
(4)通过公司网站开户和认购程序
1、接受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股份发售日每天24小时接受开户和认购业务,但工作日为17小时:法定节假日后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户和认购程序
(1)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ww.essencefund.com参考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规则》办理相关开户认购业务;
(2)尚未开通安信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根据页面提示开户。开户申请成功提交后,可通过安信基金网上交易平台直接认购支付。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程序
(一)商业银行受理机构投资者代销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申请程序
原则上,以下程序适用于代销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本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相关公告为准。
1、办理时间
9个基金份额发售日:00-17: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程序
(1)提前办理商业银行借记卡,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信息: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复印件;民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或者其他组织颁发的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申请时提交);
3)业务经营者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3)提交以下材料办理认购手续:
1)业务经理有效身份证原件;
2)加盖预留印章的认购(申请)申请表。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程序
原则上,以下程序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相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9个基金份额发售日:30-15: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开立资金账户:
申请开立机构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公章),已开立资金账户的客户无需开立账户。
(2)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供民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和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申请时提交)(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公章)。
4、认购申请:
申请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公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申请认购。
5、注意事项:
(1)有其他要求的,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在认购时应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或代码。
(3)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程序
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
1、开户认购时间:
9个基金份额发售日:00一17: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机构投资者在申请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1)填写《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为负责人)签字;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民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的复印件;
(三)加盖单位公章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申请时提交);
(六)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预留印鉴卡;
(9)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户)及账户证明复印件/银行开户确认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如需远程服务办理业务,还需签订《传真委托服务协议》。
(11)填写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权益须知》和《风险提示函》各一份。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赎回、股息、退款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基金账户的账户名称一致。
3、机构投资者在申请认购时,必须提交填写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章,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签字复印件。
注:机构投资者在办理认购业务前,需要对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
4、认购资金的分配
(1)电汇或支票(其中支票方式仅限深圳客户)将全额认购资金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开立的直销专户:
1)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业务部
银行账号:4420 1501 1000 5253 1785
2)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喜年支行
银行账号:4000 0324 2920 0777 678
3)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凤凰分行
银行账号:4103 3100 0400 0662 8
4)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业务部
银行账号:7559 1872 1710 402
5)中信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信银行罗湖港口支行
银行账号:8110 3014 1320 0268 711
6)交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交通银行红荔支行
银行账号:4438 9999 1010 0069 33132
7)民生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民生银行科苑支行
银行账号:6308 0129 2
8)中国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银行深圳公园大地支行
银行账号:7588 6951 0704
9)兴业银行
账户名称: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工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3370 1010 0102 4806 47
5、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后,将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转移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转移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未确认认购申请的。
3)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在T+2日到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公司客服中心查询。
(4)投资者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中正确填写直销交易账户,并预留有效的联系方式,方便资金异常时及时通知。
2)投资者每次使用预留账户汇款后,应在汇款当天17:00前将汇款单传真至公司直销中心(0755-8250920),并电话确认(0755-82509820)。
五、清算交付
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使用。募集期间有效认购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基金认购结束后,将基金份额转换为投资者账户,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记录为准。
基金募集结束后,登记机构完成本基金权益登记。
六、基金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为启动基金,启动基金供应商认购基金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启动基金供应商承诺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和招股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销售。
2、基金管理人将在募集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进行验资。验资报告应特别说明发起人及其股份。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并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完成,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经理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后的第二天发布公告。
4、基金募集期届满,不符合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天内返还投资者支付的款项,并增加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基金募集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不得要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的一切费用,由各方承担。
5、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会计费、律师费等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出。
七、本次股份发售的当事人或者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许可证〔2011〕189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625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可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9月17日
组织形式: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二千五百亿一千零九七千四百
持续经营: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批准号:证监基金字[1998]12号
(三)直销机构
1、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25层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电话:0755-82509820
传真:0755-82509920
联系人:江程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
在销售过程中,客户可以通过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088-088(免费长途电话费)查询相关事宜、开放式基金投资咨询和投诉。
2、安信基金网上直销系统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站:www.essencefund.com
目前支持的网上直销银行卡: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卡。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essencefund.com
(四)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出售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布。
1、银行销售渠道: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站:www.ccb.com
2、第三方销售机构销售渠道: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
法定代表人:王军
客户服务电话:95188-8
网站:www.fund123.cn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实际上
400-181-8188
网站:www.1234567.com.cn
(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号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400-820-2899客户服务电话
网站:www.erichfund.com
(4)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保利大厦E座18层,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
法定代表人:王莉
400-920-0022客户服务电话
网站:licaike.hexun.com
(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二楼,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
法定代表人:吴强
4008-773-772客户服务电话
网站:www.5ifund.com
(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南路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400-700-9665客户服务电话
网站:www.ehowbuy.com
(7)深圳金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科技园15号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930-0660
网站:www.jfzinv.com
(8)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保利国际北塔33楼,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9)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A座17层,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400-098-8511客户服务电话
网站:www.jdt.com.cn
(10)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赵心蕊
010-62675369客户服务电话
网站:www.xincai.com
(11)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站:www.520fund.com.cn
(12)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苏宁大道1-5号,南京市玄武区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站:www.snjijin.com
(13)深圳市中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6号材料控股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站:www.zlfund.cn/www.jjmmw.com
(14)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701内09室,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
法定代表人:肖伟
400-080-5828客户服务电话
网站:www.licai.com
(15)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400-066-8586客户服务电话
网站:https://danjuanapp.com/
(16)深圳市前海排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4001 深圳市世纪工艺品文化市场 313 栋 E-403
法定代表人:李春瑜
400-680-3928客户服务电话
网站:www.simuwang.com
(17)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杨高南路799号5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021-50810673客户服务电话
网站:www.wacaijijin.com
(18)天津润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信达广场11层1109-1110室,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解放北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唐楚才
022-232977777客户服务电话
网站:http://www.phoenix-capital.com.cn/
(19)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 生命人寿大厦号 32 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021-50206003客户服务电话
网站:http://www.msftec.com
(20)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室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网站:www.66liantai.com
(21)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腾讯滨海大厦15楼,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
法定代表人:林海峰
客户服务电话:95017(拨号后转1转8)
网站:www.txfund.com
(22)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向城路 288 8楼806号国华人寿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路昊
4001-115-818客户服务电话
网站:www.huaruisales.com
(23)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路10号院西区4号楼小满金融总部
法定代表人:葛新
客户服务电话:95055
网站:www.duxiaoman.com
(24)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03
法定代表人:王旋
400-0555-671客户服务电话
网站:https://www.hgccpb.com/
(25)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墙西顺街399号1栋1单元龙湖西辰天街B
法定代表人:杨远芬
400-080-3388客户服务电话
网站:https://www.puyifund.com/
(26)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世茂大厦C座12层
法定代表人:彭浩
400-004-8821客户服务电话
网站:https://www.taixincf.com
(27)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嘉盛中心30层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400-8980-618客户服务电话
网站:http://www.chtfund.com
(28)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楼20层20A1、20A2单元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400-6099-2000客户服务电话
网站:www.yixinfund.com
(29)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400-673-70100客户服务电话
网站:www.jianfortune.com
(30)博世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基金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400-610-568客户服务电话
网站:https://www.boserawealth.com/index
(3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街1号院2号楼(西环广场T2)19层 19C13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400-619-9059客户服务电话
网站:www.hcjijin.com
(32)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街28号富卓大厦A7层
法定代表人:张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116-1188
网站:8.jrj.com.cn
(33)上海攀升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路116号大华银行大厦703室
法定代表人:郑新林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8908
网站:www.pytz.cn
(34)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400-101-9301客户服务电话
网站:https://www.tonghuafund.com
(35)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综合楼A座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010-661548客户服务电话
网站:www.5irich.com
(36)上海基宇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400-820-5369客户服务电话
网站:www.jiyufund.com.cn
(37)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紫峰大厦2005室,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
网站:www.huilinbd.com
(38)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1层,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街21号
法定代表人:张峰
客户服务电话:4400-021-885
网站:www.harvestwm.cn
(39)阳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33号院1号楼阳光金融中心5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网站:http://fund.sinosig.com/
(40)亿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400-684-05000客户服务电话
网站:www.ifastps.com.cn
(五)登记机构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内容相同。
(六)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联系人:刘佳
(七)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永大楼16层: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
办公地址:安永大楼16层,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
执行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0755)25026188
签名注册会计师:吴翠蓉、邓雯
联系人:吴翠蓉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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